湖南株洲市公安局通報:6月15日上午10時許,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蘆淞大隊第五執勤中隊副中隊長文某某帶領輔警林某某、金某某在蘆淞區某街巷執勤。10時58分許,一摩托車駛入該路段,駕駛員發現有交警執勤立刻掉頭。林某某見狀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該駕駛員駕車逃避,在攔停過程中,林某某推搡該駕駛員致其跌入路坎下,後駕駛員自行駕車離開現場。經醫院檢查,駕駛員皮膚擦傷。
事發後,株洲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班進行調查,看望當事人並誠懇致歉。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對存在嚴重執法不當行為的直接責任人林某某依程序予以辭退;給予帶隊民警文某某記過處分並免去其副中隊長職務;給予蘆淞大隊副大隊長彭某警告處分;給予蘆淞大隊大隊長謝某誡勉談話處理。
株洲市公安局同時在通報中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強化隊伍教育管理,進一步端正執法理念、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公安執法水平。誠懇歡迎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