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專責調查組成功瓦解一個假結婚犯罪集團。一名53歲的女主腦昨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串謀詐騙控罪,被判入獄20個月。
入境處一直十分關注非本地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身份的非法活動。專責調查組早前對一宗懷疑假結婚個案進行情報分析,發現20多宗懷疑假結婚個案,並鎖定一個招攬及安排香港居民與非本地居民進行假結婚活動的犯罪集團。經深入調查後,成功瓦解該假結婚犯罪集團。行動中,共拘捕28人包括集團主腦,包括13男15女,年齡介乎27至56歲,23人為香港居民及5人為內地居民。除了該名集團主腦昨日被判監禁外,有6名參與人士已被判處監禁10至16個月不等,尚有人士正等候判刑或審訊。行動目前仍然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方不時留意到有犯罪集團透過報章、即時通訊軟件和交友程式廣傳訊息,例如以「搵快錢」字眼作招徠並聲稱能賺取巨額報酬,以誘使本地居民參與假結婚勾當。犯罪集團會協助辦理結婚所需文件外,亦會陪同參與人士辦理結婚登記,甚至利誘涉案人士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勾當。
發言人強調: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份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及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參與在任何地方登記的假結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記結婚時,對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轉介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亦有可能構成串謀詐騙罪行。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而干犯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監禁14年。(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