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21日)表示,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進行樟木頭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地政總署表示,政府將收回13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2759平方米;此外還將徵用一幅約13平方米、被墳墓所佔用的土地。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9月22日)歸還或轉歸政府所有。政府指會與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和處理補償事宜。
樟木頭公營房屋發展計劃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3480個單位,預計有關發展將由2029/30年度起分階段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