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司遷冊制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3日)表示,當局正與有關部門以及金融監管機構檢視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並草擬立法建議,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許正宇表示,建基於基金遷冊機制的正面經驗,同時回應業界的訴求,當局認為現在是適當時機為香港設立一套可廣泛適用的公司遷冊制度。
他強調,吸引公司遷冊來港不單會帶動本地專業服務,包括會計和法律服務等的需求;遷冊公司也可能會把部分業務移師香港,帶來更多投資和工作機會。
至於現時在香港已有經濟活動的非香港公司如遷冊來港,他表示,將可依循香港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標準,也可免於受到兩個司法管轄區雙重規管。
他續說,為了令更多公司受惠,當局原則上會盡量擴大機制的適用範圍,不會對遷冊來港的公司施加經濟實質測試要求。控權公司或現時在港未有大規模業務的公司亦可利用機制來港發展。
今年2月港府宣布將引入公司遷冊制度,便利非香港公司把註冊地遷至香港,以善用香港的優良營商條件和專業服務。當局已在今年3月至5月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