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將軍澳警區昨日(8日)接獲多名店舖職員報案,指本月7至8日期間,區內有6間店舖被人爆竊,合共損失約值1.5萬元的貨品及約5000元現金。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人員接手調查,根據情報及深入調查後,同日在西區拘捕一名姓許(49歲)男子,涉嫌「企圖爆竊」、「爆竊」及「盜竊」,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起回約大部分失物,包括16個耳機、4個喇叭及兩部手提電話,並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及環保袋懷疑與案有關。
警方表示,大部分賊人均屬「機會主義者」,往往會選擇保安設施簡陋或容易進入的單位作目標。因此,不論大廈或商舖均可加裝防盜設備,例如為所有出入口加上有鎖的鐵閘,以及在各處安裝閉路電視。今次案件得以迅速偵破,其中一個原因亦是案發商場具備完善的「天眼」系統,除了覆蓋範圍大,影像亦非常清晰,協助調查人員追查疑犯。種種保安措施均有助提高阻嚇力,有效阻止賊人潛入犯案。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入屋犯法罪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