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延至明年4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4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延遲推行是一個艱難決定,指最近才收到清潔業來信反映,當局經過深入考慮後,希望政策執行達到最好效果,才決定延遲至明年4月1日實施。強調會爭取在今年10月立法會復會後能完成刊憲,明年4月實施的限期不會再延遲。
當局亦提出,計劃實施初期將於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派發指定垃圾袋,並於首6個月設立適應期,對違規市民作出警告,適應期過後,將針對高風險的非法棄置黑點進行打擊。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紹雄指,當局在適應期內對違規者只作出口頭警告,適應期過後亦只是針對性執法,是否無信心執行及落實計劃。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回應稱,在「三無大廈」執法有困難,未來會利用「綠展隊」及「關愛隊」接觸市民,加強宣傳、巡查及執法,認為半年適應期足夠。他說,外國推行相關計劃時,市民亦需要較長的適應期,相信政府應採用較審慎的做法。
陳紹雄又指,不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的定額罰款為1500元,但立法會剛剛通過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調高至3000元,會否出現執法尷尬。謝展寰表示,若市民胡亂在街頭棄置廢物,不論有否用指定膠袋,均會被視為亂拋垃圾,會被罰款3000元,認為目前執法界線清晰。
另一名議員陳月明表示,鄉郊非法棄置垃圾的情況持續多年,關注當局日後如何監察及打擊。徐浩光指,留意到有關問題,相信於高風險地點加裝閉路電視及展示板,可加強監察及阻嚇力,並強調計劃實施初期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能鼓勵市民適應;另外,環保署正探討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康文署、街市、公屋、地鐵站設立自動售賣機,擴大指定垃圾袋的銷售網絡。
會上還有多名議員不滿當局籌備推行政策的時間過長並延遲計劃。謝展寰強調,無意再推遲計劃實施的時間,決定延至明年4月實施,是為了回應業界的訴求。(圖: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