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貢海域出沒的布氏鯨成為本港「風頭躉」,近日卻被發現其背部出現由螺旋槳造成的傷痕,以致大眾關注其健康及安全。漁護署今日(27日)表示,署方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及其他環保團體的專家,均同意有關傷痕並非近期受傷所致,並指由於鯨魚情況穩定,有能力進食及游動,傷口亦在愈合,未有患病及擱淺的行為表現,故現時並沒有需要作出救治或其他介入行動。
漁護署續稱,知悉有意見提出訂立禁船區以保護鯨魚,但由於鯨魚出沒的地點及時間並不固定,且範圍廣闊,需要特別管理的水域亦須按實際情況隨時改變,在不影響其他海上使用人士的情況下,執行上並不可行。
署方指會聯同相關執法部門加強巡邏,每當發現鯨魚露出水面覓食而有船隻太過接近鯨魚,在場的政府人員會即時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指示有關船隻與鯨魚保持距離,及在相關人士拒絕合作的情況下,進行執法行動,以確保鯨魚不會受到觀鯨船隻滋擾。
至於有建議引領鯨魚游向外海,漁護署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及其他保育團體的專家商討後,仍未找到穩妥安全及合適的具體可行的方案。署方指會繼續與專家探討合適及有效方法,並重申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