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一90後男子馮某某禁不住「高薪」誘惑,偷渡到緬甸充當僱傭軍,在緬甸期間還幫助他人偷渡。近日,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該案,法院以偷越國(邊)境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5年6月份,馮某某被一集團組織偷渡到緬甸充當僱傭軍,後馮某某偷渡回國。2019年7月,馮某某以緬甸高工資為由,拉攏、引誘沈某某偷渡到緬甸孟波縣。馮某某在緬甸期間聯繫「蛇頭」幫助何某某、李某某二人偷渡到緬甸。2020年9月底,馮某某偷越緬甸與中國交界的國境線圍欄再次由緬甸偷渡回國。
另查明,案發後馮某某主動歸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2020年10月份,馮某某偷越國(邊)境,被行政拘留10日。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馮某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馮某某自動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可認定為自首,可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馮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