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高院消息,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2023年8月2日將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後,於當日報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於2023年8月3日作出指定管轄決定書,依法指定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審判第一審程序對本案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