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10日)宣布委任新一屆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任期兩年,由2023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所有現任諮詢委員會成員均再度獲委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司法機構十分重視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得到公平和妥善的處理,與此同時,必須確保司法獨立的原則不受損害。感謝諮詢委員會成立至今2年以來,各成員給予的寶貴意見和建議。他們的工作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問責性和透明度。期望與諮詢委員會在新一屆任期保持緊密合作。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於2021年因應推行兩層架構的投訴處理機制而成立,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他們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諮詢委員會就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就法庭常規/程序中識別可能導致投訴之處,並適切地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就改善投訴處理機制提出建議。
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張舉能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成員
林文瀚法官(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陳兆愷法官(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潘兆初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關淑馨法官(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鄭維志博士
馮柏棟資深大律師
劉燕卿
李焯芬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