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天文台已發出暴雨警告,勞工處提醒僱主及承建商,當僱員在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時,須採取所需的工作安排及適當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工作安全。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18日)表示,僱主及承建商須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受暴雨天氣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如電弧焊接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及應參考勞工處出版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和《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
即使在不受暴雨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由於空氣較為潮濕,仍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免發生觸電意外。措施包括∶
(一)確保電力系統中所有有關帶電部分已隔離電源,不再帶電,而電源須持續隔離,才可進行電力工作;
(二)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前,先關掉及鎖上電源,再進行測試以確保有關電路已不帶電,並展示適當的警示,最後發出工作許可證;
(三)確保已安裝電力設備或電力作業裝置的保護裝置(例如合適和足夠的熔斷器及斷路器)及保持其效能良好,而手提電工具須為雙重絕緣或具有良好接地裝置;
(四)為僱員提供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絕緣手套及絕緣膠席;及
(五)如不能避免要帶電工作,施工前須由合資格人士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確保適當的安全措施得以遵守,以消除或妥善控制有關的電力危險。
此外,僱員亦須與僱主/承建商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