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原計劃於9月25日開審,案件今日(1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表示,3名法官經討論後建議案件應該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讓各方有更充分時間準備本案,以及完成現正進行的47人「初選」案。
黎智英現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另外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案件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法官杜麗冰指,3名法官考慮到控方及法官李運騰均在處理47人「初選」案,經討論後決定審訊可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聖誕新年休假則訂在今年12月22日至明年1月1日,讓各方有更多時間準備案件。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均支持案件押後;但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稱,辯方主力、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明年1月至3月須處理其他案件,故需要再聯絡討論並遷就檔期。杜官表示審訊預計需時約80日,希望案件盡快審理,故不希望審訊再押後。
控方指,本案所涉的5000頁文件正在翻譯當中,預計將於9月底完成,另有WhatsApp對話紀錄等電子證據,控方已把從黎智英手機所得的新證據加入已修改的開案陳詞。
法官要求控方在開審前預備好5000頁的已翻譯文本、控方文件及目錄、按證人出庭次序排序的證人列表、未使用資料等;辯方亦需準備黎智英的不在港證據、旅行出境資料、任何專家報告、爭議檢控時限的陳詞等。各方確定本案暫訂需時80日審訊,屆時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現有待辯方商議後才能確認開審日期。(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