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東方時尚公告稱,當天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對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的處罰決定,2023年8月28日,東方時尚投資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東方時尚股份34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47%,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
東方時尚公告稱,東方時尚投資將通過自籌資金於2023年9月15日前購回此部分減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購回涉及收益所得將全部歸上市公司所有。
同日,上交所也下發了對東方時尚控股股東處罰的決定。考慮到東方時尚投資承諾將購回已減持股份,且如涉及收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上交所決定,對東方時尚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予以監管警示。
本次減持新規與之前的減持規定相比,最鮮明的特點在於將控股股東和實控人減持條件和上市公司分紅和股價掛鈎。
東方證券指出,受減持新規影響最大的行業是銀行、房地產、鋼鐵等周期性行業。但考慮到這些行業主要是國有控股股東,自身減持的意願從歷史上看本來就較低、且減持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可能更多、流程可能也比較長,實際影響預計並沒有看起來那麼大。(深圳商報記者 高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