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2025年春節及「3·15」期間網絡交易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根據《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反壟斷法》等有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就進一步引導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依法落實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保護消費權益公開發出「十提醒」:
在落實平台管理主體責任方面,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提醒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要履行平台主體責任,加大對平台內經營者證照信息資質、商品和服務信息審核,確保信息真實有效,強化加大對平台內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
為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該局提出平台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健全矛盾糾紛處置機制,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督促平台內經營者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產品「三包」等規定。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通過默認選項的方式,增加或搭售商品,強制消費者購買。
針對直播營銷行為,粵市場監管局提醒平台落實直播營銷行為管理責任,強化對平台內主播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核監測,強化對直播選品、直播賣點等環節的審核把關。
此外,粵市場監管局還提醒平台落實商品價格明碼標價責任、落實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監管責任、落實反餐飲浪費義務責任、落實廣告活動主體責任、落實維護網約配送員權益責任、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責任、落實協同監管責任,致力建設讓人民群眾放心滿意的網絡市場消費環境。(記者黃裕勇、通訊員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