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廣期所公告,自2025年3月4日交易起,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參與廣州期貨交易所以下商品期貨、期權合約的交易。
其一是工業硅、碳酸鋰、多晶硅期貨合約,其二是工業硅、碳酸鋰、多晶硅期權合約。
同日,廣期所發布了做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商品期貨、期權合約交易有關事項。
據通知,為便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境外投資者)參與廣州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廣期所)商品期貨、期權合約的交易,具有廣期所境內客戶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資格的銀行,可以直接從事合格境外投資者的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
此外,期貨公司會員接受合格境外投資者委託進行廣期所商品期貨、期權合約交易的,應當按照《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和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特殊單位客戶統一開戶業務操作指引》,為合格境外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並嚴格按照《關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商品期貨、期權合約的公告》等有關要求,做好客戶交易權限的管理工作。
對於合格境外投資者從事實行適當性制度的品種交易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嚴格執行《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要求,做好合格境外投資者的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期貨公司做好交易權限管理和規則解讀,充分提示合格境外投資者與交易、結算、交割等業務相關的注意事項與風險,引導合格境外投資者有序參與商品期貨、期權合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