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6日)公布,早前採取「勁草」執法行動,搗破一個貪污「打假波」外圍賭博集團,經深入調查後落案起訴4名人士,包括該不法集團主腦及一名香港乙組足球聯賽(港乙)球隊班主,涉嫌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藉此操縱球隊在2021/22年球季多場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案件明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
今日被落案起訴的4名被告分別為姚曉聰(40歲),外圍賭注經營者(「莊家」);盧康銘(30歲),虎門體育會(虎門)班主兼教練,他並會以後衛身份參與賽事;蘇俊賢(32歲),虎門中場球員;以及曾效力虎門的黃謙進(32歲),外圍賭注中介人(「艇仔」)。
4人被控共兩項控罪,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於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案發期間,虎門參與由中國香港足球總會(足總)主辦的2021/22年度賽季(該賽季)港乙賽事。香港足總要求所有註冊足球員均須遵守道德守則,包括在所有賽事中盡全力作賽,並禁止球員參與外圍賭博、行賄受賄或「打假波」等不法行為。
其中一項控罪指4名被告涉嫌藉操控或企圖操縱虎門在該賽季的賽果,串謀詐騙香港足總。
另一項控罪則指姚曉聰、蘇俊賢及黃謙進涉嫌向多名效力虎門的香港足總註冊足球員提供賄款,以操控或企圖操控虎門在該賽季的賽果。
廉署調查顯示,4名被告涉嫌於該賽季展開前,商討並協議收購虎門以便不法集團經營外圍賭博,過程中盧康銘懷疑收取了6萬元。
姚曉聰其後涉嫌操控虎門的「打假波」策略,於比賽進行期間與蘇俊賢及黃謙進向作賽足球員「打暗號」以操控賽果。3人其後向參與「打假波」的多名虎門足球員先後提供賄款共逾24萬元,盧康銘及蘇俊賢亦以足球員身份獲分賄款。
虎門在該賽季參與12場賽事,其中7場的賽果懷疑被操控。香港足總於該賽季末舉辦「聯賽盃」以代替受疫情影響的賽事,涉案人士亦涉嫌繼續操控虎門作賽的四場球賽。
頂圖:盧康銘及蘇俊賢。圖源: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