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昨日(6日)展開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52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另外33男4女,年齡介乎34至73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人員在單位內檢獲約100克海洛英、約50克冰毒、約17克可卡因、60粒咪達唑侖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毒品市值約10.9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