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2名前常委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早前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3人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早(8日)一個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執法機關在很多條文的執行上都沒有先例可循,政府正審視案件判決,會因應判決審視執行機制。
張國鈞指,今年是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是相對比較新的法律制度,在很多條文的執行上,執法機關都沒有先例可循。如果法官覺得條文解釋不夠,尤其是終審法院法官,政府有必要完善執法機關的處理程序,令相關國安法執行時更符合法律要求,這是香港普通法法理進程的一部分,應以積極態度看待事件。律政司亦有推出網頁,將有關國家安全法例的案例作撮要,令巿民明白法院怎樣理解條文,業界人士也更容易找到案例。
張國鈞又指,因為國家安全的威脅會不斷變化,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沒有完成式,只有進行式」,要不斷檢視以維護國家安全,今次案件也可以說是維護國家安全進行式的一部分。他說,隨着過去5年累積越來越多案例,社會各界越發理解相關國安法,但國安風險仍然存在,因此每年要透過國家安全教育日向大眾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