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繼續嚴厲打擊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違法活動,昨晚(7日)派員到中區進行代號「煙滅」的行動,共發出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到中區一間酒吧巡查和執法,向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發出共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調查仍在進行,控煙酒辦會考慮向涉嫌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經營者提出檢控,亦會將個案轉介酒牌局,以作適當跟進。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
此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
頂圖:控煙酒辦人員發現有人在酒吧非法吸食水煙,及在行動中檢獲的水煙。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