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莞城醫院安保清潔護理員服務外包項目招標公告》(下稱「《公告》」)在線上發布,預算金額為670多萬(人民幣,下同)。該《公告》在「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中提出「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有民眾對《公告》設定的要求表示質疑,醫院作為重大基礎設施,且醫院的安保清潔護理與醫院醫生、患者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緊密,僅限「中小企業」參與的要求是否合理合規?對此,記者聯繫了東莞莞城醫院等部門,得到的回覆是:符合規定。
招標要求僅限中小企業承接
據東莞莞城醫院官方網站顯示,醫院開業至今已有63年,為多功能為一體的二級甲等綜合醫院,醫院建築面積26103㎡,編制床位550張,職工500餘人。醫院設有包括臨床科室有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多個臨床醫技科室,年門急診人次超過50萬。
記者獲悉,《東莞市莞城醫院安保清潔護理員服務外包項目招標公告》(項目編號:441900005-2025-00070)發布機構為東莞市莞城招標服務所,預算金額為6782400元,服務期限是2年。《公告》對申請人的資格提出多項明確要求,其中第二項落實政府採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寫明: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按《公告》要求,即是限制中小企業才能參與投標。
《公告》發布後,家住莞城的劉先生表示,作為莞城民眾家門口的公立醫院,日常看病就醫非常方便,院內環境便利、安全、整潔;談到此次醫院安保清潔護理員服務的招標公告,劉先生希望由有實力的公司提供服務,擔心中小企業服務人員穩定性、管理等方面存在欠缺,影響到醫院的就醫環境。
莞城發布多個招標公告 不全設此條件
記者梳理了東莞莞城發布的多個招標公告,2024年以及2025年莞城街道辦事處招標數據來看,數十份招標公告有相當部分限制了中小企業才有投標資格,也還有部分沒有限制中小企業參與投標。據東莞莞城街道辦事處官網顯示,2024年3月25日發布的《東莞市運河兩岸(莞城段)景觀燈飾及照明等設施養護項目招標公告》(項目編號:441900005-2024-00125)(預算金額:1374409.51元)。該項目同樣為公開招標項目,預算金額雖不足200萬元,卻同樣設定「本項目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的要求。
另有,2024年4月3日發布的《莞城街道2024-2026年居家養老服務招標公告》(項目編號:441900005-2024-00127)(預算金額:3,160,700.00元)、2024年1月3日發布的《莞城公安分局移動警務終端租賃招標公告》(項目編號:441900005-2023-01010)(預算金額:2,417,400.00元)等項目,沒有設置中小企業才能參與投標。
以上三個項目的招標公告中設置的要求,顯然與「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對其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項目,預留該適宜部分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要求不符。
記者查閱了與莞城毗鄰的東莞南城街道發布的招標公告,大部分招標公告並無此類限制。
針對招標公告上對供應商的要求限制,記者聯繫採訪了東莞市莞城招投標服務所、東莞莞城醫院和東莞莞城街道辦事處。
莞城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給予的回覆表示,設定「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的要求,依據是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東財〔2023〕7號)】文件第十條「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對其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項目,預留該適宜部分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按照上述文件規定,東莞市莞城醫院的安保清潔護理員服務外包採購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在東莞從事保潔行業多年的張先生表示,安保清潔類服務的招標公告,很少見到僅限中小企業參與投標,業主方無論是政府單位、國有企業,或是民營企業,在核定預算的前提下,均希望有實力的大型企業參與投標及提供服務,中小企業在人員管理、資金鏈安全方面存在隱患。《東莞市莞城醫院安保清潔護理員服務外包項目招標公告》設置要求,或是招標單位設置的門檻,為了篩選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與投標。
律師說法:中小企業表述不科學 給項目評標設置障礙
針對該《公告》設置的要求,廣東寶威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勝利表示,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如何區分,目前並有法律依據,且國家工信部、商務部也沒有明確劃分中小企與大企業;目前對企業劃分常見的有規上企業與規下企業,規上企業、規下企業是否是中小企業,這是不同的概念,設置中小企業的概念並沒有實際的意義,設定中小企業這個表述不科學,給最終評標專家評標及最後項目落地設定了障礙。(記者 冷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