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今日(11日)派員喬裝為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當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50歲女司機及54歲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兩輛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黃嘉穎高級督察表示,市民應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需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留6個月。(記者區天海)
頂圖圖説: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黃嘉穎高級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