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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勿以「人權」幌子包庇罪犯 法治原則不容踐踏

【來論】勿以「人權」幌子包庇罪犯 法治原則不容踐踏

責任編輯:蔣璐 2025-08-20 10:22:22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王偉傑 青海港澳聯誼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文宣委員會副主任

    近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連召見澳洲駐港總領事及英國駐港總領事,對澳洲政府向許智峯及其家屬批出《1951年難民公約》「避難簽證」,及英國授予鍾翰林「難民」身份作出嚴正交涉。澳英作為大國居然包庇早已被港警國安處懸紅通緝的許、鍾二人,毫無疑問是對法治原則和法治精神的徹底踐踏。

    罪犯竟成「難民」 背後是政治操弄

    首先,無論是憲法抑或《基本法》,都明文規定中國公民及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法律保護,但卻不代表任何人可藉此肆無忌憚危害國家安全。其次,《1951年難民公約》的原意是保護因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等原因遭受迫害的真正難民,而非屢次違犯香港國安法的慣犯。

    以許智峯為例,他先後被控參與及推動癱瘓特區政府的所謂「35+初選」,案中的「攬炒派」戴耀廷等人已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證據確鑿,只是許畏罪潛逃繼續逍遙法外。跟他不遑多讓的鍾翰林也是劣跡斑斑,先後被判侮辱國旗罪及以「學生動源」的名義策劃並實施多項分裂國家的行為。

    由此可見, 所謂的「避難簽證」及「難民」身份只是掩飾他們繼續在海外散播仇恨祖國、破壞國家統一的遮醜布。他們從來都不是什麼「民主鬥士」和「政治難民」,而是徹頭徹尾的犯罪分子。澳洲和英國的包庇作為,顯然是粗暴干涉香港法治的政治操作。

    效忠政客終徒勞 「庇護」逃犯必自損

    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兩名獲准在澳英定居的通緝犯,必定會與當地的政客緊密聯繫,繼續煽動移居澳英港人仇視特區政府、發表污衊祖國的言論,並發動示威以發布分裂國家的宣言,身體力行地向為他們提供「庇護」的政客效忠。不難預見,他們將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特區政府和外交部駐港公署發布的嚴正聲明,戳穿了以自由及人權為幌子的謠言,也表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潛逃海外的通緝犯終身都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任何形式的外部干預都無法動搖香港的法治基礎與「一國兩制」的決心,所有美化罪證、盲撐罪行、包庇罪犯的行徑只會是枉費心機。

    相比於上屆,現屆澳洲政府故意擺出一副親中姿態,以博取與華貿易獲得更大利益;英國工黨上台後拋出對華「合作、競爭及挑戰」的3C原則,為中英外交帶來不確定性。但無論如何,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中國不可觸碰的紅線。「勿謂言之不預」,澳、英當局切勿在包庇反中亂港罪犯上「擦邊球」,否則定必嚴重損害中澳、中英雙邊關係,屆時失去了信任再做什麼也無補於事。

    頂圖:8月19日,一眾市民到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強烈抗議英國公然包庇被香港特區警方通緝的反中亂港分子,提供所謂庇護,干預香港事務。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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