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有關情況。公安部法制局局長郝雲宏在發布會上介紹,近年來,為加強執法源頭管控,公安機關持續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確保人民群眾報案「應接必接、該受必受、當立則立」。
規範接報案程序
各地公安機關嚴格執行「三個當場」制度、首接責任制度,也就是說,對於群眾上門報案的,當場進行接報案登記,當場接受證據材料,當場出具接報案回執並告知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的方式和途徑,在網上實現對全量案件類警情的登記管理,受立案工作更加便民、公開、規範、高效。
方便群眾上門報案
公安機關加強接報案場所建設,很多地方打造了接報案中心,集中接受群眾上門報案,對所有案件進行歸口管理。
比如,廣西全區120個縣級公安機關全部設立接報案中心,規範管理使用,取得明顯成效,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問題同比下降20.4%。
一些地方還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賦能接報案工作,遼寧、吉林、浙江等多地公安機關探索推行「碼上報案」,優化群眾上門報警體驗,群眾通過手機掃描專屬二維碼,整個報案流程就能快速完成,告別手寫登記的煩瑣,更加便利群眾辦事。
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各地公安機關加強案管機制和案管隊伍建設,充分運用智能化監督手段,落實案件類警情動態清零機制,實現對疑似應立未立和未落實「三個當場」案件的智慧篩查、智能評查、預警推送、實時整改,確保案件及時辦理。
此外,公安機關還全面落實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對接檢察機關制度,在派出所等基層執法單位配備8.9萬名法制員,案件質量持續提升。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立案同比下降71%;不批捕率、不起訴率同比均下降約6%。
發揮行政複議應訴、刑事複議覆核、國家賠償等制度機制功能作用,完善舉報投訴平台建設,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聚焦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特別是部署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以來,違規異地執法、逐利執法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涉企執法得到進一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