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7日)突擊搜查大埔大光里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單位內一名姓洪(57歲)本地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另外2名本地男子、5名本地女子及1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41至68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人員檢獲2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1000元現金。
該名女負責人,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及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而而另外2男5女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 ,案件將於2月13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1名被捕女子已被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