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女子於4年多前誘騙網友,帶同乘的士到元朗荒郊,被多名男同黨施襲,逼使交出金錢及提款卡,奪取約10萬元。
案件今日(14日)在高等法院審訊,女被告裁定搶劫等3罪成,被判監10年,負責接載的士司機勒索罪成,監禁4年半;早已承認搶劫、刑恐等5罪的男同黨則被判監7年。法官譚耀豪判刑時指被告每次犯案手法雷同,反映案件涉及犯罪集團故需加刑。
27歲男同黨劉家裕承認5項搶劫、企圖搶劫及刑事恐嚇罪,審訊時以污點證人出庭頂證現年23歲無業女侯恩琪及65歲的士司機麥劍文。陪審團其後一致裁定侯恩琪2項搶劫及1項企圖搶劫罪成,另一致裁定麥劍文勒索罪成。同案中另外3名男同黨早前分別判囚9年半、5年8個月及1年10個月。(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