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景林邨今年頭清洗水池期間,疑有人將水池內近200條魚及4隻龜搬到過小的容器,最終導致超過100條魚死亡,引起社會熱論。涉案清潔公司女管工及物業管理公司主任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2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等待其索取法律意見和向控方提出商討。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16日再訊,2人獲准以500港元保釋。
被告為52歲管工司徒鳳玲及54歲物業主任梁潔瑩,被控於2026年1月2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景林邨景桃樓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導致196條魚及4隻龜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用不合適的容器承載上述動物,最終導致114條魚死亡。
頂圖:景林邨今年初發生過100條魚死亡事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