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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彭晨案”另一主角被拘

2014-05-0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齐鲁证券原零售业务部副总彭晨被警方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第一财经日报》获得的相关文件显示,该案起因可能是彭晨在齐鲁证券任职期间与上海两家投资公司合作理财业务的“兑付危机”。

  5月7日,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军到山东莱芜见到了刑拘中的彭晨。袁军告诉本报,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涉及的资金去向还不明确,不过,这应该也是目前警方的调查重点。

  齐鲁证券澄而未清

  彭晨4月25日被警方带走,目前被山东银山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第一时间联系齐鲁证券方面寻求回应,但多位高管均表示不方便回应或不了解情况。

  日前,齐鲁证券总裁毕玉国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澄清,称该案是彭晨个人行为,涉案产品的相关协议均没有齐鲁证券参与。

  而彭晨妻子徐某告诉本报,彭晨在被警方带走前,就表示自己必须配合警方调查,原因是若自己不在场,担心齐鲁证券将案件责任都推给自己。

  据毕玉国介绍,齐鲁证券没有与首善公司、银善公司进行私募理财产品合作。齐鲁证券本身也没有涉及“私募理财产品合作模式”相关产品对外推广、销售的情况,该案件是齐鲁证券已离职的员工彭晨伙同他人,向客户私自销售未经公司批准的产品并给客户造成损失,涉及金额约1.61亿元。

  毕玉国表示,经公司调查,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从彭晨销售产品的操作过程以及产品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来看,完全是彭晨个人与王健对接操作,事件涉及的有限合伙企业本身也是彭晨和王健实际控制,彭晨销售的有限合伙产品纯属骗局,相关客户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

  毕玉国还称,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彭晨销售的有限合伙基金在协议中只约定了投向基金专户产品,但未明确投向优先级还是劣后级,而彭晨在销售时称募集的资金将认购基金专户的优先级份额,但实际认购的是劣后级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资金的去向,毕玉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彭晨与王健将部分资金挪作他用,对客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不过对于具体资金去向他并未透露。

  袁军表示,目前没有从警方处得知资金去向,现在还处于侦查阶段。

  王健已被刑拘

  上述案件中涉及的首善公司和银善公司,是指上海首善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银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与彭晨合作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王健。

  袁军向记者透露,目前王健也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与彭晨都在莱芜市。

  徐某向本报提供的多份合同、会议纪要及其他资料均显示,王健是与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以及彭晨接洽的主要负责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并不顺利,涉及的理财产品曾多次遭遇客户投诉、要求清算等问题。

  袁军对本报称,目前该案件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个人进行的刑事拘留,尚不涉及齐鲁证券。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对山东银山公安局的调查独立性提出质疑。

  资料显示,齐鲁证券的大股东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齐鲁证券45.71%的股份。而山东银山公安局的前身是莱钢集团的下属公安处。在1993年《山东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莱钢公安处改变隶属关系,列入省公安厅序列,改为山东省银山公安局。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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