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台湾文化部长龙应台在台北举办记者会,宣布启动“艺术银行”,今年将投入7000万元新台币鼓励台湾的艺术创作。在启动“艺术银行”当天随即就发起了“银行家俱乐部”,号召各界企业主加入成为另类的“艺术银行家”。而去年就已经有台中地区的企业家率先捐赠了1800万元新台币支持“艺术银行”的发展。
中国台湾的“艺术银行”是以购买艺术品方式来发展艺术品市场和鼓励艺术家进行创作。第一年预计投入3500万元购买台湾艺术家作品,再以租赁艺术品方式,使这些艺术家的作品进入公共空间,核心的目的在于促进艺术家作品的流通而非收藏,更核心的诉求则是希望提高台湾艺术家作品的能见度和价值。另外的3500万元新台币的预算,将用于展示空间的装修和支付相关人员开支。
实际上,我们首先应该厘清“艺术银行”(ArtBank)和“艺术银行业务”(ArtBanking)是两个概念。“艺术银行”指的是以艺术品的存取租赁物的委托机构,在国际上通常指的是非政府文化艺术机构购买艺术家的作品,再将作品转租或者销售给政府机关、公共空间、企业、私人用于陈列、装饰、收藏等。而“艺术银行业务”(ArtBanking),指的是私人银行向其高端客户推出的艺术品品鉴、购买、收藏规划、投资等服务的统称。台湾开展的“艺术银行”属于前一种,而我们内地的一些银行之前所提供的服务多属于提供的“艺术银行业务”。虽然仅两字之差,但出发点和发展模式是明显有所区别的,两者并非是一回事。
说到内地的“艺术银行”,2009年招商银行曾经推出过“私人银行艺术鉴赏计划”,有点与台湾的“艺术银行”接近。招商银行针对一些对艺术品感兴趣的客户推出了可以在银行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之后,一般不会超过100万元,客户即可拥有该艺术品鉴赏权益的服务,并且拥有一年的免费鉴赏期,在赏鉴期内客户可以将艺术品带回家中,招行提供免费运输服务,招商银行私人银行甚至还能帮助客户与艺术家进行面对面沟通。
招行的这项尝试有艺术银行的“形”,但“神”却明显有别。招行推出的服务在于吸引客户经过一年的品鉴之后客户能喜欢上作品,作品潜在的升值可能性是吸引客户的重点,并且首要目的不是推广艺术家,因这项计划选择的都是已经有一定知名度艺术家的作品,而非年轻艺术家的作品,这种服务是针对特定高端人群的。以上几点都明显与台湾“艺术银行”的公共性、推广性有明显分野。而台湾的“艺术银行”核心在于“流通”艺术品,以宣传艺术品、宣传艺术家、提高艺术家的知名度为核心目的。
台湾这次启动的“艺术银行”其实不仅给内地的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对内地的画廊或者是推广年轻艺术家的机构提供了一种宣传艺术家作品的新方式。将作品主动出借给藏家或者一些有影响力的公共机构,使作品能够“动”起来,而非仅仅是挂在墙面上的“死”作品,这种方式未尝不值得一试。
(作者系AMRC艺术市场分析研究中心执行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