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蔡颖)上海自贸区银行业监管制度落地。5月14日,银监会授权上海银监局发布了《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形成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通知》涵盖了区内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实施细则、区内业务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区内银行业监测报表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场准入方面,《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试验区内银行取消了分行以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而是采取分支机构设立事后报告制,同时,对这些分支机构的高管任命也实行事后报备制。这种调整被业内认为是与国际监管惯例接轨。
另外,《通知》还优化了区内银行分支机构存贷比考核。在监管流程上也放权于基层,即银监会批准上海银监局设立专门的自贸业务监管处室,专职履行对试验区银行业的属地监管职责。
在银行业高管看来,简化了机构入驻试验区的审批流程和放开网点入驻计划,正是在实践金融机构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审批放权和国际规则一致,香港金管局也是如此。对于国有大行而言,机构网点数量的放松意义更大。一般国有大行的网点增设数量总体是有限的,那么,在新制度下,我们就不需要撤销一些其他偏远地区的网点来增设自贸区网点。”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周和华对记者表示。可以预见的是,自贸区内银行服务网点会迅速增多,覆盖面会更广。
此外,为了推进既契合当前的银行管理模式又符合自贸区需求的监管制度,银监会也考虑在自贸区内尝试优化存贷比考核,建议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初期不实施对区内分支机构的存贷比考核,也就是说,区内分支机构可以适当突破75%这一上限要求,不过商业银行具体实施什么考核管理方式,还取决于自身状况。“这主要是由于自贸区内当前对融资的需求量更大,而存款的来源相对比较少。”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说。
对于流动性资产风险,监管部门严格要求纳入总行体系,采取审慎监管,自贸区内机构最终的资金安全将由总行托底。可以预见的是,自贸区内流动性风险将是未来防范的重点。”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王新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