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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海关“互认安排”实施

2014-05-20
来源:广州日报

  两地342家企业首先获益

  本报讯 (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李劼希)5月18日起,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互认安排正式在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及深圳湾正式实施。

  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互认安排,内地AA类企业(即AEO认证企业)出口商品往香港,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出口商品往内地时,输入AEO认证编码即可享有两地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如降低进口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非常时期优先处置等,将大大提高认证企业通关效率。

  据了解,AA类企业作为现有中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体系中最高类别的企业,在海关通关监管的主要环节都享受到了便利,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互认安排实施后,将对这部分企业在深港两地实现无缝物流,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深圳海关关区内有AA类企业326家,香港有“认可经济营运商”16家,这部分企业将在此次内地与香港AEO互认安排中首先获益。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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