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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黨禍港害民成死結

2014-05-23
来源:殷翔

拉布黨禍港害民

  殷翔

  特首立法會答問大會,是本港行政、立法兩大核心機構直接交流互動,增進市民了解施政綱領的重要會議。昨天特首發言被拉布三議員以粗暴侮辱言行打斷,當中某議員竟然拒絕立法會主席命令,堅拒離場,以致答問大會史無前例被迫腰斬。拉布本質是濫用議事規則癱瘓立法會。本次事件依然可視為一種拉布,個別人濫用議員權利,強行癱瘓立法會運作,直接遲滯港府施政,影響全體市民利益,所增加的巨額行政成本需全體市民承擔,害民不淺。

  腰斬會議影響深遠

  本次事件令人震驚。答問大會開始不久,三名拉布議員就有預謀群起發難,先大吼辱罵打斷特首發言,再近距離向特首狂擲雜物。立法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命令三人離場。擾攘數分鐘後有兩人被驅離,令人吃驚的是其中一人堅拒離場。按議事規則45條規定「如議員行為極不檢點,立法會主席、全體委員會主席或任何委員會主席即須命令其立即退席,不得繼續參與立法會或委員會的該次會議;立法會秘書或任何委員會的秘書須按照主席的命令採取行動,以確保該命令得以遵從」。議員堅拒離場已觸犯該項法例,但如何處理這種情況則史無前例,以致會議被迫中斷。復會後,該議員仍在會場叫囂,且有議員質疑立即驅離命令失當,終令會議無法繼續,被迫休會。

  首先,立法會主席根據基本法72條第1款賦予的權力主持立法會,有維持會議秩序的明確職責。其次,按議事規則44條規定,「立法會主席、全體委員會主席或任何委員會主席分別就立法會及委員會會議遵照會議規程行事負責。主席在會議規程問題上所作決定為最終決定。」議員或其他人士均無權對主席裁決有異議。再者,會後該議員亦坦承和擲物議員早有預謀。旁邊議員也親耳聽到該議員向動手議員發令「郁佢」,粗暴行徑隨即發生,明顯屬於「議員行為極不檢點」,立即驅離決定無任何不當。

  立法會運作影響本港前途,至關重要。議員違反主席命令的惡劣先例一開,為今後埋下隱憂,極少數議員或藉此肆意令會議難以繼續。這次僅三名極端議員,就令本港核心機構癱瘓,行政、立法交流中斷,700萬市民了解本港施政情況的權利被剝奪,後果及影響均不容忽視。

  拉布黨禍港成死結

  拉布議員以種種行徑癱瘓立法會,可謂「合法犯罪」。犯罪涵義是罪犯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立法會是本港核心機構,正常運作才能維持政府和公共服務正常運轉。一旦被迫癱瘓,被侵害合法權益的受害者就是數以百萬計的香港市民。拉布議員的行為,比普通犯罪行為的危害性更為嚴重,卻因沒有相關法律規管,以致拉布議員能以接近零的成本屢屢癱瘓立法會,屢屢禍及全港。

  要終結拉布禍港,就須完善議事規則及相關法律。然而,以目前立法會力量對比,修改議事規則的共識難以達致,意味着拉布癱瘓立法會仍將不時上演,市民仍須繼續為拉布造成的巨額帳單埋單。拉布死結雖難解,生活仍須繼續。以全體市民利益為重,港府和立法會各派力量,仍應盡量協商,求同存異,避免進入激烈對立死角。而立法會主席的權力必須得到維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會議正常運行。按議事規則規定,保安有權採取必要強制措施,確保主席命令得到遵從,絕不能再因個別議員的強硬立場,就令重要會議被迫腰折,損害公眾利益。決定性力量在公眾的選票,當立法會真心助港施政的議員成為主流,規管拉布的法律真空才有望得到填補。


[责任编辑: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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