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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還是先賣好?樓換樓攻略兩種應對法

2014-07-01
来源:香港商報記者 張威紅

   讀者黃先生喜添麟兒,家里一下子熱鬧了,考慮換一個大單位。不過,他正為先買后賣,還是先賣后買而煩惱。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睇朢吃飯,若手頭現金充足,先買后賣可避免錯失心頭好;若資金不足,先賣后買財政上較容易應付。香港商報記者 張威紅

  政府擬放寬DSD限制

  黃先生礙於雙倍印花稅(DSD)限制,未能趕及兒子出世前換大屋,如今辣招解辣,他正忙於樓換樓計劃。不過,究竟是先買后賣,還是先賣后買,他還是舉棋不定。

  DSD去年2月實施,針對非住宅物業和第二套房的炒賣,如今政府擬放寬此限制,換樓期限由臨時合約放寬至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起計,二手樓大約可延長一至兩個月,新樓盤則由之前只有6個月的寬限期,變成成交收樓日,新例實施在望,即時喚醒了一批像黃先生這類的換樓客。

  「樓換樓應先買后賣,還是先賣后買,各有優劣,最好是睇朢吃飯。」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分析師劉圓圓表示,倘若手頭資金充足,而且又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先買后賣的做法較佳,原因是一旦遇到心頭好,不會錯失入市良機。另外,在新舊物業交接期也有地方可住,同時又可以花時間裝修,不用再另覓地方短租,省錢又省力。

  留心供款占收入比例

  黃先生家庭月收入約3.5萬元,兩年前與妻子聯名購入一個300尺單位,每月供款8800元,欲換一個500尺的新物業,心水價位約500萬元。若黃先生支付三成首期,即約150萬元,供款期分25年,以年息率2.5%計,每月供款約16000元。

  如果黃先生選擇先買后賣,新舊物業合共供款24800元,占家庭月入的71%,超過警戒線,供款壓力相當大。當然,若果黃先生有儲蓄,減少新物業的按揭成數,每月供款相應減少,若供款額占收入的一半,則處於相對安全水平。

  若資金不足,供款能力又受限,惟有先賣后買。先將舊物業賣出,收番訂金放到新業務上,財政上較容易應付。當中需要留意的是,舊物業成交期必須要早於新物業成交期不少於3個工作日;此外,為方便律師在新舊物業資金調配,最好揀同一間律師行進行買賣手續。

  手緊可借過渡性貸款

  在樓換樓過程中,萬一新舊物業銜接期交接不到,而首期又不足,一般有兩個方面解決:一是新物業借高成數按揭;二是借短期過渡性貸款。兩者各有好處,也各有限制。前者操作起來較方便快捷,惟近年香港證券按揭公司對高成數按揭規管越趨嚴厲,未必人人可以借到;短期過渡性貸款,一般銀行均有提供,息率維持P-2.5%,即約2.5%,貸款期半年。然而,這個期間,需要為新舊兩個物業供款,壓力將大增。

  短期過渡性貸款,同其他貸款的審批程序相若,銀行也會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紀錄和舊物業估值。倘若還款紀錄良好,銀行會給予相對優惠的息率。需要留意的是并非間間銀行都提供該類貸款,申請前要了解清楚。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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