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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靠法治 籠關虎更關權力

2014-07-30
来源:香港商報

  早在去年,外界就風傳將有「大老虎」入籠。繼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和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落網后,關於這隻「老虎」的種種猜測和傳言昨天終於塵埃落定,周永康作為建國以來違紀落馬的最高官員浮出水面。學者指出,周永康的落馬標誌著中國反腐斗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對中國政治具有非凡的意義。周永康案讓外界看到腐敗已經侵蝕到了中國領導層,然而有錯必糾之舉對重鑄政府公信力仍有非凡的意義。未來,反腐斗爭若要持續,除了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外,當局更應加強制度建設,把反腐斗爭納入法治軌道。香港商報記者伍敬斌

  清算害群之馬為改革開辟新路

  自十八大以來,中國一直保持著對反腐斗爭的高壓態勢,不論官階高低,查處了一大批貪腐官員,幾乎每隔幾天,都能在媒體上看到有官員落馬的消息。而周「大老虎」案的收網,或許標誌著本屆政府反腐行動達到最高潮。徹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貪腐,首開新中國建立以來最高級別領導人因貪腐而落馬之先河。

  不除腐敗改革難深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兩會結束后的總理記者會上表示:「對於腐敗分子和腐敗行為,我們實行的是零容忍。中國是法治國家,不論是誰,不論職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觸犯了黨紀國法,就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懲治。」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王占陽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周永康的落馬對中國政治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可以說,此舉沉重打擊了中國官場內的腐敗力量,也開創了中國反腐的新局面,為今后繼續深入地反腐倡廉打下堅實的基礎。

  另外,對周永康的清算也能有力地排除未來改革開放的障礙,進一步樹立中央權威、加強國家的穩定,使改革力量更為強大。這些對於今后深化全面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王占陽還說,而從法治的角度上來說,周永康曾長期主管政法工作,他必須為這些年來政法系統的腐敗和體制的倒退,以及許多冤假錯案負責任。這隻「大老虎」被清除,將進一步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同時對於清理政法系統的「害群之馬」也會有進一步的推動作用。這也是為建立法治中國開辟道路。「打老虎」最根本的目的是為改革開辟道路。因為「老虎」不僅僅是貪腐的老虎,同時也是改革開放的「攔路虎」。不清除腐敗分子,改革開放難以深入。

  把權力關進籠內

  事實上,中國的反腐敗工作在十八大后一直保持著強勁的勢頭,而這個勢頭和相關措施勢必會在今年延續下去。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今年要逐步落實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項措施。包括完善派駐機構改進巡視制度,強化上級紀委領導作用和黨委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

  周永康的落馬,足以證明法治化進程的道路不能走回頭路,更不會讓個別人的「特殊」阻斷前行的方向。一切超越法律規定的不合法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把權力關進「籠子」里、用法律嚴懲危害社會和人民的「老虎」,這個「籠子」不因任何人的職務高低而發生變化。當任何人企圖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權謀取私利時,都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法治反腐是正途

  「大老虎」進籠子,是新年的一幕大戲。這標誌著中央的雷厲風行的「反腐風暴」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是,目前還未出現制度性建設的成果。如果說周永康是過去中國政法部門最大的「害群之馬」的話,如今法治建設和反腐制度是時候進入新階段了。

  司法獨立意味司法改革

  王占陽指出,周永康落馬還不足以讓人們心頭之石落地,人們還在繼續觀望。反腐敗是一個任重道遠的工作,必須要有更多、更大、更持久的成就才能讓人民對反腐敗真正有信心。現在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中醫有言「不治已病治未病」,反腐也應把「治未病」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認為,中國預防腐敗的制度是否有改變,只靠中紀委的加強糾察是遠遠不夠的。王岐山就曾說,現在中國的反腐是要以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總的來說,從根本上治理腐敗靠的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在經濟改革方面政府減少權力;另一個就是建立法治社會,引入更多的監督和制衡機制,并加大官場的透明度。這樣官員腐敗的幾率才會減少。而要想中國建立法治社會,司法就必須獨立。司法獨立就意味著司法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部分。如果未來中國司法能夠真正獨立,那麼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就取得了非常大的進展。

  期望制度防腐

  劉勝軍還說,所謂的「法治」,其本質就是約束公權力,各種政治力量,包括政府都應該受到監督。中國的司法制度仍有不少可以改進的地方,相當一部分社會問題都可以歸咎於司法制度不健全,這對中國的社會發展相當不力。所以中央政府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出改革中,司法改革是一個重要方面。在劉勝軍看來,司法改革的核心就是司法獨立。他說,目前,中國的司法改革所確定的方向是地方上的司法獨立,即司法垂直管理,避免了地方政府對司法施加的影響。這應該是一種方向正確的、有限度的改革。王占陽表示,中央反腐,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需要這樣理解:權力不僅僅要關在高層領導通過雷厲風行整頓吏治所編織的籠子里,更應該關進民主法治所編織的籠子里。目前,對中國來說能夠迅速發揮作用的是高層領導所編織的「籠子」,以此來贏得法治建設的時間。就這方面來講,最近一年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并且產生明顯的效果。現在人們的期望是,反腐的制度建設更加有效,最后通過運動式的、自上而下的反腐過渡到制度性的「防腐」。

  制度反腐根除濫權

  長期以來,內地民眾雖然對腐敗深惡痛絕,從直覺上也覺得腐敗現象很嚴重,但是究竟嚴重到什麼程度,并沒有清晰的認識,對腐敗的認識停留在猜測的層面上。而如今,真正看到了官場腐敗現狀,恐怕難免會形成對執政黨更加深的成見。

  要如何理解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反腐要有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現在看來,中國官場的腐敗就如身體上發生病變的肌肉,要看病,就要露出病變的創口;要治病,就要割去病變的肌肉。貪腐的官員,就像這些病變的肌肉一樣,曝光了才能找到病因;懲治了才能治療病變。俗話說,知恥而后勇,反腐斗爭的過程可能伴隨著羞恥與疼痛,但是反腐必須進行到底。

  腐敗是政府的天敵

  反腐敗斗爭能否取信於民,群眾把是否對腐敗分子「動真格」看作是試金石。如果要以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將反腐敗進行到底,就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不斷創新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可以看到,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對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行了部署,希望在不遠的將來可以落實。從中國高層的新要求看,要實現反腐敗斗爭依紀依法有序開展,就必須按照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要求,切實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加強國家廉政立法,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

  正如李克強在兩會后總理記者會上所言:「腐敗是人民政府的天敵,我們要用法治的思維,用制度來管權、管錢。今年要繼續推進簡政放權,而且要加快推進『權力清單』公布,界定權力的邊界,防止濫用權力。」

  反腐不應有終點站

  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汪玉凱分析,近年來,圍繞反腐倡廉制度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方針、制度條例,比如,在2010年頒布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甄選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項監督制度,嚴厲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修訂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首次發布《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這些都是今后推進廉政立法的基礎。廉政立法的範圍應包括圍繞公共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實施手段上應更為嚴格,反腐機關應具有更大的獨立權力,同時,在制度法規的制定過程中需更多地體現公眾力量,發揮社會監督的渠道作用。

  無論如何,中共反腐斗爭已然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為制度建設爭取了寶貴的時間。正如開弓沒有回頭箭,反腐也不應有終點站。

  打大老虎重鑄當局公信

  去年以來,中國的高層決意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堅持促進權力規範運行,強化監督,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積極評價。習近平曾強調:「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复雜,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全黨同志要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复雜性、艱巨性,以猛藥去、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

  言必信行必果贏民心

  有論者稱,周永康案雖打破了「刑不上常委」這一中共不成文的規則,但這有可能帶來風險,更加削弱公眾對執政黨的信心。去年了結的薄熙來案,以及今年的蘇榮案、徐才厚案,都使得執政黨的形象受到了打擊。周永康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因貪腐而落馬的第一位政治局常委,這對中國執政黨的形象會造成多大損害?王占陽認為,上述說法不無道理。但是從總體上來看,清算周永康對中國共產黨來說也是利大於弊的。中國官場的貪腐在民眾當中早已不是秘密,人民最關注的不是「打蒼蠅」,而是「打老虎」。在民眾都大致知道高層存在貪腐的情况下,仍然畏於形象受損而對貪腐視而不見,這反而會導致形象進一步惡化。所以「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反腐,才是正確的選擇。此舉特別有利於增進人民對執政黨的信心,好處遠遠大於壞處。堅持不懈地打「打大老虎」,讓人們看到這不是權力斗爭的手段,而是真心實意的反腐,這將使執政黨的公信力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恢復。王占陽說,當下的中國,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有目共睹。這源自改革開放以來,反腐形勢日益嚴峻,反腐的口號也是越喊越響,然而腐敗現象仍然屢禁不止;若是遇上大的腐敗分子,司法往往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政府的公信力就在類似的事情中不斷地流失。所以清算周永康,算是中國高層的一次「言必信,行必果」的決策,這樣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

  長效反腐難須靠監督制衡

  在古代,中國的王朝因腐敗而滅亡的例子數不勝數,認識到腐敗危害并進行吏治整頓的君王也不是少數。然而,腐敗現象總是能像雜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徹底推進法治建設

  王占陽指出,在中國如此廣大的國家僅僅依靠自上而下的集權式管理的司法體系是無法做出進一步的法治體系的。眾所周知,法治只有在權力受到制約的情况下產生。王占陽認為,權力的制約來自於三個方面面:一種是自下而上的民主制約,其次是權力的橫向制衡,還有就是自上而下的制約。縱觀全球,各國都有自上而下的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中國更是把自上而下的監督機制作為主要的權力監督方式。實際上,這種權力監督方式只對於小國家來說比較有效,它們範圍小、人數少,像中國這樣的大國,至上而下的制約強度不可避免地會自上而下逐級衰減。這樣,當權力的制約到達基層后,其強度將遠遠低於最高層的期待。管理幅度太寬、管理距離太長,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機制效果差的直接原因;也是以前中國的反腐運動只是起一時效果而不能長久保持的原因。王占陽還說,法治建設上,中國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在自上而下的約束越來越弱的情况下,法律越往基層走,影響力就越弱,這是一個規律性的現象。所以法治不在於政府文件這一張紙,而在於權力的約束。在沒有權力約束的社會,即使「有法」也「無天」。故而,在中國建設法治,除了現階段加強中央權力來實現自上而下的權力約束,來推進目前有可能推進的法治建設之外,將來還需要進一步推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之下的完整的、徹底的法治建設。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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