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收5000萬為離職協議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就澳洲傳媒報道,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上任前,與一間澳洲公司達成協議,收取對方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作為支持該公司在亞洲業務的回報。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昨日回應稱,有關協議簽署時梁振英未當選特首,亦已辭任行政會議職務,在現行制度下,他毋須申報。
澳洲傳媒一項調查報道披露,澳洲公司UGL為收購已申請清盤的戴德梁行,在2012及2013年兩度向CY合共支付近5000萬港元款項,其中一半款項在CY出任特首后支付;但CY沒有公開申報這筆款項。
按現行制度毋須申報
特首辦昨日回應報道指,CY曾擔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并在2011年11月24日宣布辭去戴德梁行的職務,於同年12月4日生效。當時UGL正向戴德梁行進行收購,因應CY終結他與戴德梁行的聘任關系,UGL與他簽訂協議,分兩年向他支付款項,并承擔戴德梁行與CY所商定而尚未支付的獎金。因此有關款項源於CY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他日后會提供任何服務。
回應指,CY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協議,皆早於當選行政長官,現行的申報制度并無要求CY就上述作出申報。而在上述協議簽訂后,CY亦從沒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回應亦指,CY已將所有DTZ Holdings Plc 及附屬公司股權以信託形式持有,該信託由一名執業會計師作為信託人,CY亦已根據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申報以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