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滿政府將部分農地列入“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駿報道:特區政府不斷加強環保規管力度,卻與新界原居民在土地及鄉村發展(建丁屋)等項傳統權益上存紛爭,早前西灣村封路事件雖暫已平息,但近期大嶼山梅窩三鄉(白芒、牛牯塱、大蠔〉村民誓言封村3年,抗議城規會今年3月刊憲「大蠔發展審地區草圖」所涵蓋範圍的土地,將私有土地納入「具特殊科學價值的保育地點」和「鄉村式發展」加以規管,村民斥責當局先刊憲的假諮詢,草圖強佔私有土地,同時又縮村界阻建丁屋、農業復耕。百餘名村民在屢屢請願、示威不果後,於8月24日採取象徵「復耕」的修整、鏟平農地上的紅樹林及雜草,卻惹來坊間質疑在擬備草圖「具特殊科學價值的保育地點」所採取示威行動的合法性。
20萬呎農地被劃為SSSI
城規會於3月28日刊憲的「大蠔發展審地區草圖」,全稱《大蠔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編號DPA/I-TH/1》,是為施行《城市規劃條例》規定而擬備草圖。梅窩三鄉權益關注組第一召集人林家柱指出,擬備草圖說明書中令村民憤怒,當局將村民15年前反對政府大蠔河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的保育地點」(簡稱SSSI)行政指令納入草圖並刊憲,將林氏祖堂及大蠔河河口約20萬平方呎農地劃為SSSI;同時,又將三鄉現有村屋、祠堂等合共1.27公頃列作「鄉村式發展」(簡稱V-Zone),既沒有預留鄉村發展土地,還將舊屋用地亦剔出V-Zone;同時,將祖輩種植的風水林強行列入「景觀價值」,故村民要求當局重新對大蠔河範圍內的魚類、動植物種類進行詳盡調查。
反對當局先制訂後商議
梅窩鄉委會僅於3月28日收到政府規劃署文件,文件指就大蠔發展草圖進行諮詢至5月28日,而在4月7日規劃署派官員到鄉委會與村民舉行諮詢會,村民共提出10多項質疑,但規劃署官員卻指擬備草圖已刊憲,相關土地發展已被凍結,三鄉村民反對當局先制訂後商議的假諮詢,故先後到離島區議會請願、政府部門抗議及請求鄉議局提供幫助。本年7月上旬,三鄉村民將重新劃定各村共計16公頃的村界草圖交規劃署,要求當局重新審議。
被迫修整鏟紅樹林示威
但村民等候逾月未獲回應訴求(當局至今亦未有回應),故8月24日三鄉百餘名村民採取象徵「復耕」的修整、鏟平草圖中祖地上的紅樹林及雜草及封村3年,由於三鄉村落是順大蠔河河道而建,特別是大蠔河河口農地被劃為SSSI,因而,三鄉村民在河口農地修整、鏟平紅樹林,惹來坊間質疑在擬備草圖SSSI所採取示威行動的合法性。
重新繪V-Zone草圖呈審
林家柱接受訪問堅稱,村民修整紅樹林的地點(圖則編號DD349 Lot667)百分百絕對是屬於村民所有(屬於林東茂堂),而且,在離島地政署圖則有備案,規劃署無執法權。至於規劃署執法途徑很多,陸路外可以從海上岸檢查。另外,SSSI佔地4.64公頃(4.64萬平方米),將大蠔村界縮小,實際上在SSSI內有林氏祖堂及大蠔河河口約20萬平方呎農地為村民擁有,即佔保育區面積的43%,無論農地被河水淹沒變成河流或泥灘,其業權依舊不變。村民已重新繪製5公頃的V-Zone草圖呈交當局審議。而1999年大蠔河被強行列作SSSI,其所指受保護的香魚僅在文獻能找到,釘公魚、烏頭魚則是常見魚類,故村民要求當局重新對大蠔河範圍內的魚類、動植物種類進行詳盡調查。
指當局做法在誤導市民
當局擬備草圖將三鄉壓縮V-Zone到1.27公頃,平均每村0.3公頃,只佔草圖發展區總面積的0.64%。白芒村村民郭偉文表示,壓縮的V-Zone早已是村民發展的土地,建有村屋、祠堂及平整的空地,草圖不僅沒有預留土地供原居民興建小屋宇之用,更將三鄉不少於15間舊屋地亦剔出V-Zone外。郭偉文續指,草圖中將白芒村郭氏宗祠後山祖輩種植的風水林劃入草圖建議的「景觀價值(背山面海,左青龍右白虎)」,而大蠔村民憤怒之餘,重新繪製6公頃的V-Zone草圖呈交當局審議。牛牯塱村村代表林世明表示,草圖建議報告指梅窩三鄉人口只有150人,事實是梅窩三鄉人口多達千人,當局做法是在誤導市民,以為在人口甚少的鄉村,仍有1.27公頃作為V-Zone是恰當,事實是大片的私有土地被剔出草圖外,故村民亦重新繪製5公頃的V-Zone草圖呈交當局審議。
林偉強當日到場撐村民
當日三鄉村民修整農地示威行動,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到場支持並表示,村民過去多次向政府反映意見,投訴無門才採取鏟紅樹林示威行動,他要求與發展局及環境局長見面談判,以改變現行保育政策,否則其他鄉村將接力舉行同類示威行動。
對於坊間質疑在擬備草圖中的SSSI修整、鏟平紅樹林及雜草的示威行動的合法性,規劃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該署職員現正進行調查,一旦察覺有任何涉及《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定當考慮採取執行管制行動。而村民聲稱,修整紅樹林及雜草的地點(圖則編號DD349 Lot667)絕對(百分之百)屬於村民所有,離島地政署均有備案之說,就此,本報向地政署查詢,至截稿前尚未收該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