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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竊日本亞運選手翻供

2014-11-07
来源:新華社

  一度承認在韓國仁川亞運會上偷竊照相機的日本遊泳選手富田尚彌6日全盤翻供,稱他人把相機強行塞進他的包裏,他先前承認偷竊是因為韓國警方“誘供”。

  針對富田的說法,韓國警方和日本奧委會都堅稱,監控錄像確證富田偷相機,而且他本人當時的確主動供認。

  【冒出神秘男子】

  “我沒有偷相機,我可以發誓,”富田尚彌在日本舉行記者會時說。

  按照富田的說法,9月25日,他在泳池邊觀看隊友訓練,突然一名亞洲人長相、大約40歲的男子從身後抓住他的左手腕,往他包裏塞入一個黑色物體。男子看著他笑了笑,說了幾句話,但是他聽不懂是什么語言。

  按照富田律師的說法,“神秘男子”向富田包中塞相機是“設圈套”,“讓外界對日本代表團產生厭惡”。

  被問及為何不確認黑色物體的性質以及為什么不向安保人員求助,富田稱自己當時以為黑色物體是“垃圾”,而且心理害怕,不願與對方發生沖突,因而匆匆離去。由於一路上“找不到垃圾桶”,他就把那個東西帶回運動員村。

  【“壞相機”】

  在宿舍裏,富田打開包,發現“垃圾”是一台沒有鏡頭的相機。他稱自己不知道單反相機的鏡頭可以取下,以為“鏡頭斷了,是壞相機,所以那名男子把它作為垃圾塞了進來”。

  富田稱,當時並不打算把那台“爛相機”帶回日本。失竊相機只有機身,價值大約800萬韓元(約合4.7萬元人民幣),機主是一名韓國記者。

  次日,富田接受韓國警方調查。韓國警方說,富田承認偷相機,說當時“一看到它,就想把它拿走”。看到那名韓國記者離開後,他趁人不備將相機裝進背包。

  【息事寧人?】

  按照富田的說法,警方訊問時告訴他,如果供認將會從輕發落,事情不會鬧大,否則他就不能隨隊回日本。

  富田稱,他當時認為,如果因為這件事第二天不能隨隊歸國,將給日本奧委會、遊泳協會和贊助商“惹來很多麻煩”,因而決定“認領”偷竊。“我當時慌了,幾乎記不起在調查時說了什么……或許我的心理素質差。”

  富田稱,警方出示的監控錄像中,沒有他正在“偷竊”相機的畫面。就他為什么事後不提出申訴,富田回答,因為不願給教練和領隊“惹麻煩”。

  【“說謊”】

  富田的律師提出富田不是作案人的4項主要理由,包括富田“不懂相機”,因而沒有動機;遊泳館人多而且有監控探頭,偷東西風險大;韓國警方沒有出示“決定性”的作案現場畫面,顯示富田正在偷竊。另外,在韓國警方所稱的作案時間,富田正在與隊友聊天,因而有“不在場證據”。

  針對富田及其律師的說法,韓國警方堅稱富田就是作案人。韓聯社援引仁川警方人員的話報道,監控錄像顯示,一名穿運動衣的男子把相機放入自己包中。亞運會組委會確認這件運動衣為日本隊隊服,而且日本奧運會官員柳穀直哉觀看錄像後“立即”認定這名男子就是富田。柳穀找到富田,問他“是不是拿了相機”,富田當即承認。

  這名警方人員說,富田在記者會上“說謊”,柳穀應該站出來作證。

  日本共同社也援引一名與韓國警方關系密切的消息人士的話報道:“監控錄像拍下了犯罪瞬間的場景,我們明確認定他(富田)就是那個人。”而且,富田“明確”向警方供認,他看見相機的時候,“真的想擁有它”。

  韓國警方同時否認“神秘男子”的存在和調查期間要求富田“坦白從寬”。日本電視台援引韓國警方人員的話報道:“富田一開始就認罪並道歉,因而沒有必要給他施壓。”

  富田的律師說,不清楚現場是否有第三者看見或者監控攝像機拍攝下那名“神秘男子”塞相機的場景。

  日本奧委會事務局長平真對富田的言論表示“驚訝”。他說,韓國警方依照“正確程序”對富田給予刑事處罰,日方則依據韓方的處罰給予富田“恰當處分”。日本奧委會官員觀看了韓國警方提供的錄像,確認富田正把相機放入包中。而且,韓國警方訊問富田時,奧委會官員在場,現場翻譯人員的日語能力沒有問題。

  富田現年25歲,曾在2010年廣州亞運會奪得男子200米蛙泳冠軍,而在仁川亞運會未能獲得獎牌,事發後,他被日本代表團除名。日本泳協已宣布對富田處以禁賽處分,時間將持續到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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