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中國二氧化碳峰值承諾將具備法律約束力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電 (記者 周銳)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14日在北京表示,“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等減排承諾在經過全國人大審議批準後,將具備法律約束力。
他還透露,中國已將應對氣候變化的立法工作列入日程并展開調研,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來保障減排承諾的兌現。
11月12日,中美兩國共同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宣布加強清潔能源和環保領域合作。根據聲明,美國計劃於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解振華表示,《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在這個時間點發布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在聯合國氣候大會舉行前夕這樣一個時機,中美兩國政府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應該說是對國際社會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邊進程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信號。
解振華表示,中美兩國一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個是最大的發達國家,又是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經濟體,還是兩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兩國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占全球的40%以上,“雖然我們發展階段不同,我們的國情不同、能力不同、歷史責任不同,如果中美兩國在這個基礎上達成共識,共同宣布各自應對氣候變化的強有力的行動目標,無疑對整個氣候變化的多邊進程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其次,此次發布的聯合聲明確定要在中美兩國氣候變化聯合工作組已經確定的七個合作領域的基礎之上,還將在清潔煤的技術、頁巖氣的開發、核電和可再生能源、低碳城市、綠色貿易產品等領域進一步開展合作。“真正地應對氣候變化不光是停留在口頭上,關鍵是要采取行動”。
第三,應對氣候變化采取的措施實際上是中國國內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客觀需要、內在要求。
解振華介紹說,中國目前面臨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溫室氣體排放等多個問題,確定減排目標,就是要實實在在建立一個倒逼機制,來促進結構的調整以及發展方式的轉變,使中國能?步入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解振華強調,目前國際社會已公布2020年後目標的經濟體祗有中國、美國還有歐盟。
“我們先不說2020年之後,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之前減排25%到40%,發達國家并沒有做到,他們關於資金和技術的承諾也沒有做到”,解振華提醒說,各個國家不光在2020年之後要努力,2020年之前的目標也要“真正地兌現,真正地落實,而且要真正地有力度,這是2015年協議的政治互信基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