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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不能由西方說了算

2014-11-18
来源:海外網

  西方自詡為“全球治理”的鼻祖和領袖,尤其在歐洲,官員與學者幾乎無會不談及之。他們堅信,新自由主義風光不再後,“全球治理”將注定成為21世紀國際關系的主導理念。筆者不久前在德國參加“全球治理”項目交流時,明顯感受到這一氛圍。

  讓筆者體會較為深刻的是,歐洲學者密切關注中國高層在講話中是否會正式提及“全球治理”,這一詞彙能否會寫入中國政府的文件中。當中國領導人在不同場合提及“全球治理”時,西方學者喜不自勝,以為中國政府已接受“全球治理”的理念。事實並非如此,中國高層早就提出,現有的全球治理理念並不完善,必須加以改進,以反映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主張和訴求。

  不可否認,全球治理這一理念有其合理成分,然而,這一理念從一開始就存在先天缺陷:在“誰來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這些核心問題上,依然以“西方中心論”為切入點,設計和構建全球治理的主體和客體;西方“全球治理”觀強調“主權讓渡”,聲稱主權原則已經過時;宣揚“普世價值體系”,視民主、人權為全球治理的“基石”。

  由此可見,全球治理並不合理,必須對其內涵和體系加以修補和更新,為此,需要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

  首先、革除“西方中心主義”。主張全球治理應是“平等治理,合作治理,共贏治理”,反對“西方領導、他國配合”的治理模式;強調治理主體必須以聯合國為主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平起平坐,在制定治理的規則上享有平等話語權,這尤其要反映在全球治理的主要機構人事權和代表性上,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

  其次,認清西方的“粉飾行為”。西方的“全球治理”觀,表面淡化意識形態色彩,大談“跨國主義”,實質是將全球治理裝扮和粉飾為舉世能用的“萬金油”。應強調全球治理須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國情,不能以西方民主價值體系作為全球治理的標准和目標,西方更不能以此“順手牽羊”,達到“西化全球”的目的。

  第三、“主權原則”不能淡化。西方的“全球治理”觀,以治理跨國界名義,淡化主權原則,弱化民族國家作用。對此,應強調國家主權與全球治理並不矛盾。當今世界並非大同,民族利益和國家利益仍為國際行為的宗旨和歸宿。在現有國際秩序條件下,淡化主權對發展中國家不利,易為西方幹涉他國內政之借口。民族國家仍是全球治理中擁有最終決定權的主體,不能拱手讓位於跨國公司和非政府組織。(王友明)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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