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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念斌再次被警方列為嫌犯 被限制出境

2014-11-25
来源:南方都市報

  2014年11月,已經無罪釋放的福建“念斌投毒案”主角念斌兩次來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護照,但被明確告知無法辦理,相關人士稱9月份平潭縣公安局已經重新立案,對念斌重新布控,依法不允許出境。

  此前的8月22日,福建省高級法院公開宣判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念斌投毒案”,對涉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上訴人念斌宣告無罪。

  警官:我們有法律依據,是按程序在辦

  11月14日下午,念斌和姐姐念建蘭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務大廳辦理護照。念建蘭稱,念斌獲釋之后,到北京的醫院進行了長達兩個月的治療。這次辦理護照,為的是到海外更好地治療身體。

  不過,當天念斌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統中顯示為“犯罪嫌疑人”,不能辦理護照。出入境的一名工作人員稱:“念斌的身份應該是信息更新滯后所致。”

  11月22日上午,念斌和念建蘭再次來到福州市出入境服務大廳。念建蘭向南都記者轉述,工作人員依然稱念斌出入境管理系統中顯示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護照辦理條件。一名陳姓科長對念斌說,9月份平潭公安局已重新立案調查,將念斌列為“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對象,依法不允許出境。

  為了弄清原因,念建蘭于11月22日致電平潭縣公安局局長陳昌明,陳昌明表示24日下午可與念斌面對面說明情況。但等到24日下午,陳又表示臨時有事,無法接待,讓念建蘭找法制大隊詢問。

  念建蘭向南都記者轉述了與法制大隊吳警官的對話,念建蘭問念斌案是不是重新立案了?吳警官稱“我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是按程序在辦”。念建蘭接著問以什么罪名立案,答曰:“你自己心里清楚。”吳警官還讓念建蘭到公安局面談。

  南都記者昨日致電平潭縣公安局局長陳昌明,但其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律師:沒有新證據不能將念斌再列為嫌疑人

  對此,念斌的辯護律師張燕生認為,福建省高院宣判念斌無罪后,平潭縣公安可以給這個案子重新立案,來追查真正的兇手。但在沒有新的證據、新的事實的情況下,不能將念斌確定為嫌疑人,因為念斌已經被法院宣告了無罪。張燕生認為,鑒于平潭公安、福州公安此前在偵查念斌案中的表現,如果要重新啟動案件的偵查,平潭公安、福州公安應該回避。

  念建蘭表示,念斌下一步將起訴平潭縣公安局的違法行為。

  念斌要求平潭公安回避

  11月22日,念斌發了一份聲明,在聲明中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告自己無罪表達了感激之情,并稱將終身不忘。同時,念斌在自己被宣判無罪后,平潭公安局仍把他當做犯罪嫌疑人表示憤怒。他在聲明中首先強調自己是清白無辜的,平潭縣公安局對其的所有刑事追究都是錯誤的。同時,念斌要求對在查案中嚴重違法者啟動黨紀和刑事追責程序。此外,念斌認為平潭公安根本不可能查清案件真相,強烈要求他們回避,請公安部委派其他省市的偵查專家到平潭深入案發現場進行刑事偵查和調查,盡快查明真相。

  南都記者曹晶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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