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0

先黑手機再盜刷 卡主損失誰埋單

2014-11-28
来源:新快报

被盜刷的其中一張銀行卡。

一張被盜刷銀行卡的帳單

  新快報CBD記者 蘇中陽/文 受訪者供圖

  專家稱,持卡人需自證資訊洩露過程中無過錯

  10月底,劉女士的4張銀行卡被盜刷,共計損失3.9萬元。歹徒的作案方式是通過電話支付一夜轉走,由於其中一張被盜刷的銀行卡很少使用,因此劉女士認為銀行存在監管漏洞,目前雙方正在就有關問題進行協商。那麼,沒有進行過網購的銀行卡也被盜刷,到底該是誰的責任呢?新快報CBD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

  講述 閒置卡反而被盜金額最大

  劉女士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她有三張招行儲蓄卡和一張信用卡,共設有兩組密碼。“只有其中一張儲蓄卡經常使用,也用手機消費過,裡面有幾千元,但只是被盜走兩千餘元。”劉女士說,反而是剛開通不久的金卡儲蓄卡存了兩萬多元,也沒怎麼使用過,結果被盜刷金額最大。

  她說,盜刷行為發生在10月29日晚上,盜刷人先把其他卡上的錢轉到一張卡上,然後一次性轉走。“當天晚上我的手機被黑(沒有收到銀行的短信通知),第二天早上才知道手機被停機了,原來是有人把我的手機申請停機了。”

  對於經常刷的卡被盜刷,劉女士表示“認栽”,但從沒有用於網購、一直閒置的卡也被盜刷,她無法接受,因此質疑銀行監管方面存在漏洞。

  記者聯繫了開卡銀行,但銀行方面暫未作出回應,而劉女士已經報警處理。

  釋疑

  銀行和電信運營商有責任

  相關專家表示,年底是刷卡消費的高峰期,也是不法分子的“活躍期”,盜刷銀行卡等問題近日頻發。廣東工業大學投資學教研室主任尹枚表示,各種疏漏都有可能造成銀行卡被盜刷,持卡人特別要注意的是,在公共場合使用手機銀行或接入一些不明的WiFi網路,容易洩露密碼和資訊。

  “這種情況很難預防,只能事後追索,持卡人需要自證當時沒有及時收到交易短信,銀行沒有及時把資訊傳送給持卡人。”尹枚說。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冼漢瑞也表示,持卡人應承擔個人在資訊洩露過程中無過錯的舉證責任,即證明轉帳行為並非本人所為。

  他說,持卡人可以向電信運營商和銀行主張違約責任。電信運營商在將受害人手機停機的時候,並未盡到審核義務,且其本身的系統存在漏洞,導致消費者的資訊容易被竊取和利用,通信運營商應對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持卡人收不到帳戶資金變動的短信提醒,銀行並未就此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銀行管理存在疏漏,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銀行對此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建議

  被盜刷後小額消費

  可作不在場證明

  有傳言說信用卡不設置密碼,或在被盜刷時及時完成一筆消費作為不在場證明,就可以不必負上責任,這兩種說法靠譜嗎?

  冼漢瑞說,第一種傳言是誤解。目前,我國多家銀行均推出了“失卡保障”政策,若持卡人的信用卡在掛失前48小時或72小時內被盜刷,銀行可以代持卡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有些銀行保障的是信用卡的最高授信額度,有些銀行則只是保障1萬元到1.5萬元,超出這個額度即使是非密碼交易,銀行也不會作出賠償。

  “但是,如果持卡人通過短信發現帳戶有異常資金流出,立刻到就近的消費場所或銀行進行小額交易,以不同地方的刷卡記錄證明銀行卡被盜刷的事實,這是可行的。”冼漢瑞說。

 

[责任编辑:罗强]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