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流動人員檔案保管費下月起取消 全國每年收數十億
流動人員檔案保管費下月起取消
查閱費、證明費、轉遞費同時取消 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人社部昨天透露,中組部、人社部、發改委、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管理,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跨地區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通知》指出,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包括檔案的接收和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檔案的整理和保管;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提供檔案查(借)閱服務;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存檔、經歷、親屬關系等相關證明;為相關單位提供入黨、參軍、錄用、出國(境)等政審(考察)服務;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等7個方面內容。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涂改流動人員檔案,嚴禁在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和身份等方面弄虛作假,嚴禁為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人員新建、重建檔案,不得無故推諉拒收檔案,不得出具虛假證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動人員檔案內容。對違反規定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嚴肅查處。
>>新聞背景
全國每年收檔案費數十億
新華社曾發布消息稱,據專家估算,全國200多個地級市,每個市每年收費少則數百上千萬元,大城市動輒上億元,全國每年收取的檔案保管費至少達數十億元,僅北京每年收取的檔案費就超過1億元。同時,全國尚無哪個省市公開過檔案保管費的具體使用、支出細目。
此外,今年8月還有媒體報道稱,在各種檔案保管群體中,公務員享受免費,國企職工則由單位付費。這意味著,收入穩定的人群享受免費檔案保管服務,而流動人員則要為自己的檔案向管理機構付費,不免讓人覺得有失公平。
記者了解到,這項備受爭議的收費,在一些地方已經取消。如江蘇省取消了檔案保管收費的規定,山東青島開發區也已停止收費。專家認為,免除檔案保管費,是打破人才流動藩籬具體、有效的手段。雖然地方政府少了一筆小錢,但卻能給經濟發展注入更多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