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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含之用了聶樹斌的腎”是陰謀論

2014-12-18
来源:新京報

   新京報:“章含之用了聶樹斌的腎”是陰謀論

 
  沸騰
 
  可以說,人們對“高官”的窺探欲和長期以來死囚器官使用的不透明,共同助長了陰謀論的飛速傳播。而只有政治生活的去神秘化和死囚器官使用的徹底禁絕,才能根除此類流言傳播的動力。
 
  近日,一則關于聶樹斌案的重磅消息傳得滿城風雨——
 
  “有網友披露:當年石家莊法院發現該案有疑點,主張疑罪從輕,判死緩。但是在為當年患尿毒癥的外交部高官章含之尋找腎源的過程中發現聶的腎臟與章匹配,為了救章某的命,經高層下令,立即執行。這也是真兇王書金落網已經十幾年,該案仍然不能改正的原因所在。”
 
  這事如果是真的,那真是恐怖至極,但仔細想想就知道這種風言風語是不足為信的。這么嚴重的指控,卻基本沒有細節,只有大而化之的“高層下令”云云。唯一靠譜一點的證據就是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時間(1995年)與章含之第一次換腎的時間接近,但目前也有比較可信的說法稱,章含之第一次換腎應該是在1996年。
 
  有人在微博上向章含之的女兒洪晃求證真假,卻忘了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指控者拿出事實證據,而非讓被指控者自證清白。
 
  但許多人在傳播這一“驚天內幕”時,是傾向于不看證據直接采信的,所謂“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原因何在?
 
  一、陰謀論總愛找“高官”
 
  陰謀論是伴隨政治生活出現的必然現象。小道消息永遠比官方通告生命力頑強。而陰謀論的核心特征就是駭人聽聞、缺乏證據而又難以證偽。
 
  比如“章含之移植了聶樹斌的腎”這篇網帖,為了證明這個說法,還拿出更嚇人的說法:
 
  “其實,一旦匹配,不殺也殺的案例很多,香港高官、海外‘愛國’華僑、國內高官和子女,如果需要器官,通常做法是到監獄驗血匹配,一旦匹配上,有的輕罪也會判死刑。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說法夸張而又無一實據,但你沒有辦法輕易證偽。你讓他拿出證據,他會說這種事情怎么會有證據,你只能無言以對。
 
  但陰謀論的發生也有規律可循,那就是越不透明的地方,越容易滋生陰謀論。比如當今世界,沒有一個地方比朝鮮擁有更多陰謀論了。
 
  而在中國,長期以來,高層政治人物的日常生活都秘不示人,所以關于他們的段子、傳說、小道消息最多,也最離奇。而娛樂明星雖然受更多的人關注,但圍繞他們傳來傳去的總不過“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套,這要歸功于明星的主動曝光和狗仔隊。所以,這次關于章含之的“揭秘”就格外突出她是“外交部高官”,而罔顧她文革一結束就離開外交部并被隔離審查的事實。如果說是“失勢的外交部前高官拿走了聶樹斌的腎”,這帖子還能有多少人信?
 
  二、死囚器官使用中的不透明
 
  有些人不相信章含之拿了聶樹斌的腎,但相信過去幾十年死囚器官使用中一定存在黑幕。他們問,即使沒有章含之,那么有沒有李含之、王含之?
 
  這個問題就更難以回答了。也就十幾天前,2014年12月3日,我國剛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據了解,我國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囚器官作為尸體器官來源的國家,超過65%器官移植的器官來源于死刑。這種基本國情正是“高官拿走死囚器官”陰謀論說服公眾的重要佐證。
 
  看看一些主流媒體的評論標題,就知道使用死囚器官是怎樣的性質。《“停用死囚器官”是文明社會之舉》,豈不是說以前都不文明?《停止死囚器官捐獻體現法治關懷》,豈不是說以前法治關懷欠缺?
 
  使用死囚器官之所以爭議巨大,一是由于社會觀念的進步(1984《關于利用死刑罪犯尸體或尸體器官的暫行規定》開宗明義:“為了支持醫學事業的發展,有利于移風易俗”。現在估計很少有人會贊同“移風易俗”這個理由了);二是器官分配的透明、公正。
 
  衛生部原副部長黃潔夫說:“一些醫院、醫生,和司法系統中的個別機構、個人私下獲取、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的行為,將被視為非法買賣器官,依法嚴厲打擊。”這就從側面佐證了一些小道消息的真實性。
 
  不僅是關于死囚器官,我國整體的人體器官分配機制的透明化、公開化,才剛剛起步。《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2013年9月1日正式實施,在具有器官移植資質165家醫院中,強制推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與共享系統。在此之前,連全國統一的系統都沒用,買腎賣腎的亂象更不斷見諸新聞,各種“器官移植內幕”會火也就毫不奇怪了。
 
  結語
 
  可以說,人們對“高官”的窺探欲和長期以來死囚器官使用的不透明,共同助長了陰謀論的飛速傳播。而只有政治生活的去神秘化和死囚器官使用的徹底禁絕,才能根除此類流言傳播的動力。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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