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4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從2015年起,廣東法院在全國率先推行訴訟文書電子送達,只要打開電子郵箱,就能立刻收到訴訟文書。試運行一個月以來已有4261宗案件的5541名當事人確認使用電子送達,1047宗案件發送郵件1327次。
根據2013年1月1日修改的《民事訴訟法》,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廣東高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林小嫻介紹,在司法實踐中,文書送達是開啟訴訟程序的“水龍頭”,既是法院與當事人之間溝通信息的橋梁,又是連接不同訴訟程序的紐帶,是審判工作至關重要的環節。送達關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審理,當事人權利能否及時得到保護,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法官辦案效率。
林小嫻說,因當前人口流動頻繁,城市建設發展迅速,在社會誠信度不高的情況下,法院訴訟文書“送達難”問題十分突出。當事人提供地址不詳、一方下落不明,逃避送達,拒收法律文書、外出務工人員無固定地址和聯系方式,受送達人家屬和基層組織不配合等現象比比皆是。
傳統送達方式費時、費力,費錢,僅以EMS特快專遞計算,2011年至2014年廣東三級法院所需費用就接近1億元。
為破解“送達難”,方便群眾訴訟,廣東法院與網易公司合作開發了全省統一的電子送達系統,無償為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提供專用郵箱。創建郵箱後即刻送達,當事人足不出戶,馬上接收。郵件可附多份文書,包括受理通知、答辯狀,起訴書副本、開庭傳票及各種證據材料,一次搞定,每封只需6毛錢。該郵箱在廣東三級法院所有案件及所有程序均可持續使用,就像是當事人和代理人的訴訟文書“電子檔案柜”。
廣東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祁漫認為,下一步,廣東還將嘗試網上立案、網上查詢、網上閱卷、法官線上審查,視頻接訪等多項服務措施,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