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查處近200起“村兩委”換屆選舉違法違紀案
新華社太原1月10日專電(記者王飛航)選民冒領選票、候選人無任職資格……山西省運城市紀委近日通報3起農村“兩委”換屆選舉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從2014年10月到2015年1月,山西省村黨組織和第十屆村民委員會集中進行換屆。截至目前,山西省農村黨組織換屆已基本完成,村委會換屆選舉已完成95%以上。據了解,山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近200起“村兩委”換屆選舉違紀違法案件,給予黨紀處分100余人。其中,運城市的3起案件分別是:
聞喜縣東鎮東魯村擾亂會場干擾換屆秩序案。2014年11月12日,聞喜縣東鎮東魯村黨組織換屆選舉現場,先后有10余名非黨群眾在選舉過程中滯留會場,致使選舉會場秩序混亂,造成不良影響。東魯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張玉宏被撤銷黨支部書記職務,鄉鎮包村干部黃晉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銷東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職務,東鎮政府副鎮長張偉紅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聞喜縣侯村鄉仁和村把關不嚴違規選舉案。2014年11月10日,聞喜縣侯村鄉仁和村選舉委員會主任李文志及成員劉勤士、白太平未對選民資格進行認真審核,致使他人冒領已死亡人員選票進行投票;包村干部范秀斌和衛杰等人沒有認真核實選民身份,致使劉某領取他人選票進行了投票,造成選舉終止,造成不良影響。李文志、白太平、劉勤士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范秀斌留黨察看一年、撤銷侯村鄉財政所所長職務,包村干部衛杰、白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對侯村鄉黨委書記郭亞斌進行誡勉談話。
稷山縣翟店鎮太寧村南全保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參加選舉案。2014年11月13日,稷山縣翟店鎮太寧村村民南全保被選為太寧村黨支部副書記。在資格審查期間,當地村民反映南全保存在種植罌粟等問題。經過調查,證實南全保存在吸食毒品行為。隨后南全保被取消村黨組織班子成員任職資格,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運城市紀委表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堅持“有案必查”、“露頭就打”,從重從快,嚴肅查處村“兩委”換屆拉票賄選、擾亂換屆選舉工作秩序等違紀違法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