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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人沒商量:小心保單“被升級”為P2P產品

2015-01-19
来源:理财周刊

  文 本刊記者 陳婷

  部分無良保險銷售人員熱衷於推銷起P2P或其他理財產品來。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高收益所誘惑,最終落得血本無歸的悲慘結局。

  “阿姨你好呀,你是不是之前買過xx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啊,我跟你說呀,當初銀行瞎來來的,把你們騙進來,說5年後能拿本金,其實拿不到的,現在很多客戶投訴到銀行,銀行沒辦法,讓我們來處理,我們也沒辦法,只能幫你想辦法退掉,然後再存幾個月幫你們彌補點損失,你改天過來一次,我來幫你們操作。”

  元旦期間,家住上海浦東的陸阿姨接到這樣一通“好心”的電話。

  老人剛開始還有些猶豫,問對方“你們xx保險公司不是在張揚路麼,怎麼要去江蘇路辦理啊?”對方回答:“是的呀,但你這個保單是在我們這裡江蘇路買的,所以你要過來處理。”老人信以為真,又問她:“如果我退出保險的話,前幾年利息你怎麼算給我?”對方說:“這個你來了我們再商量。”

  “3個月8.8%,12個月13.5%。”當陸阿姨來到對方位於江蘇路的公司後,工作人員報出的利率著實誘人。好在陸阿姨的兒子當時陪伴在旁,果斷提出了幾個疑問,防止了老母親被忽悠。

  實際上,這家公司向陸阿姨兜售的,號稱是P2P理財產品,其實連P2P都算不上。根據陸阿姨兒子查看到的對方經營範圍,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投資諮詢(除金融證券保險業務、除經紀),證券諮詢(不得從事金融、證券、保險業務),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等,也就是說,且不論這家公司是怎麼獲得陸阿姨個人資料的,不論他們推薦的P2P產品抵押情況如何,他們根本就沒有資格經營保險、金融等業務。

  花樣翻新 坑人沒商量

  自從2014年上半年以來,類似陸阿姨這樣的遭遇在老年群體中時有發生。

  本該推銷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銷售人員,私自將客戶“飛單”至協力廠商理財公司的業務上,甚至演變為非法集資。

  一方面,這些銷售人員首先選擇攻克保險公司老客戶。他們通過旅遊或聯誼的形式,與客戶取得聯繫,並告知客戶“現在有一款相當不錯的協力廠商理財產品,投資收益要比保險產品高好幾倍,建議客戶購買。”

  另一方面,對於一些手上無現金流的老客戶,則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簡單類比保險公司產品的分紅收益與協力廠商理財的高額回報,讓客戶進行退保後購買理財產品。“即使損失一部分保單現金價值,也是划算的。”

  為達到目的,他們“貼心”地提供“一條龍”服務,即陪同類似陸阿姨這樣的老年客戶去保險公司進行現場退保,或讓客戶授權于他們代辦退保事宜。

  而對於一些在退保損失上仍猶豫不決的老客戶,他們甚至口頭承諾“能夠幫其實現全額退保”。為了兌現這一承諾,他們代客戶出面,以“當初沒有收到回訪電話、保單上非客戶本人簽名”等名義投訴保險公司,並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甚至補償相應利息。

  利益誘惑 銷售員坑人

  “不少保險代理人已經不甘於銷售保險產品獲得的傭金,而是開始私下推銷起P2P產品了。普通人因為信賴保險公司,而輕信了與保險公司沒有任何關係的‘野雞’P2P產品。一旦遇上這類‘野雞’P2P,只能是人去樓空,最終落個資金血本無歸。這些人還特別喜歡對老年朋友下手,一定要提醒家裡的老人,不論何種藉口和理由,不管是讓你退保也好,為你免費升級也好,保險代理人推銷P2P產品必然有問題,絕對不能購買這類產品。”滬上一家保險公司負責人告誡說。

  的確,保險代理人再怎麼忽悠,只要是購買的正宗保險產品,投保人再不喜歡,損失的也只是流動性,也就是投保後短期內退保有本金損失,到一定年限後就能取回本金,最多是收益率低些。

  但是,那些擅長忽悠的無良保險代理人轉而幹起P2P產品後,那殺傷力就絕對是“核彈頭”級別的了!

  銷售“非保險” 保監嚴限制

  事實上,根據相關規定以及2014年11月18日中國保監會發佈的《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要求(以下簡稱“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對非保險金融產品有銷售資質要求的,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應當在銷售前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應當向客戶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和風險提示,不得採取違背客戶意願搭售產品的方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不得向客戶銷售超出其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保監會表示,近年來,一些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及其保險銷售(經紀)從業人員向客戶直接推介銷售包括協力廠商理財產品在內的非保險金融產品,或者以介紹客戶等方式間接從事相關銷售活動,在滿足客戶多層次金融需求的同時,也暴露出銷售行為不規範、金融風險交叉傳遞等問題,有的甚至已經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根據該《通知》要求,對保險銷售(經紀)從業人員越權或者假借所屬機構名義私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也就是所謂的“飛單”,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要及時制止,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記住,對於所謂保險代理人推銷的P2P產品,請務必說不,也請務必讓家中的老人知曉這個問題,切勿成為跑路“野雞”P2P的下一個受害者。

  業內動態:平安養老“E企贏”幫你一起贏

  近日,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養老”)“E企贏”之團體客戶全面E化平臺專案,作為業內領先的將企業客戶涉及保險和年金生命週期的全流程納入系統化的一站式線上服務平臺,憑藉其創新性高、客戶體驗佳、應用性強、示範性大、風險防範全面,榮膺“2014年深圳市金融創新大獎”。

  作為中國專業養老保障機構的先行者,平安養老自2006年重組以來,服務規模不斷擴大,業務能力持續提升,如今已躍升為中國第一大養老保險公司。

  重組八年來,平安養老業務規模和市場份額持續增長,經營績效持續提升。截至2014年10月,平安養老管理的企業年金基金受託、投資及養老保障資產業務合計規模突破2000億,在養老險公司中佔有30%市場份額。受託資產占全市場25%的份額;投資資產占全市場15%的份額,成為中國最大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作為一家以養老資產管理和民生福利保障業務為核心,為客戶提供企業年金和養老資產管理、保險保障、醫保大病等涉及國計民生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機構, 其客戶數量與市場佔有率不斷持續增長的背後,離不開運營團隊的不斷創新與努力。

  “隨著保險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加強服務創新是提高市場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也是保險企業賴以生存的根基,”平安養老險總經理助理洪娟女士表示,“通過登錄涵蓋了企業客戶生命週期全流程的線上服務平臺,投保企業HR人員輕輕鬆松滑鼠一點,即可在網上完成從詢價、投保到理賠及續保等全流程操作,享受平安養老提供的‘管家式’貼心服務。”

  據悉,此次獲得殊榮的平安養老“E企贏”平臺是將企業客戶涉及保險和年金生命週期的全流程納入系統化的一站式線上服務平臺,是科技助力創新的行業標杆型專案,在業內居於領先地位。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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