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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存款“失聯”銀行無法免責

2015-01-27
来源:光明網

  近期多家媒體報道儲戶銀行存款失蹤,對此,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1月23日國新辦舉行的2014金融改革等情況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這不該發生,目前是極少的個案。(1月25日《溫州晚報》)

  在絕大多數老百姓的傳統認識裏,錢存在銀行裏是最安全的,雖然存款的利息一降再降,存款收益遠遠低於一些投資收益,但至少自己的錢不會被偷被盜被搶。 但是老百姓這樣的印象,可能要被打破了;原來對銀行的信心,可能也要動搖了。近期多家媒體報道了全國各地出現的儲戶銀行存款莫名丟失的事件,而且有些丟失的存款更是高達幾千萬、數億元。不管是丟錢的還是沒有丟錢的,都不禁要問一句:我們存在銀行裏面的錢,還是安全的嗎?而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就得回答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誰動了老百姓存在銀行裏的錢?

  從目前媒體報道的銀行存款丟失案例來看,丟錢的原因基本上屬於兩種情況:一是社會上的不法分子利用銀行在管理或技術上的系統漏洞,在背後偷偷拿走了屬於儲戶的錢;二是社會上的違法犯罪分子和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互相勾結,裏應外合,通過欺騙等手段最終把儲戶的存款挪作他用,甚至是直接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對於第一種情況,雖然銀行也是受害者,但終究是因為自身管理和技術上的缺陷和漏洞,而把儲戶的資金置於一種危險的境地,所以責任還是應該由銀行來承擔。而且最近幾年來,每當發生了類似的案件,法院在審理判決過程中,都越來越傾向於保護儲戶的利益,要求銀行全額賠償儲戶的損失。這就要求銀行必須在加強金融安全管理的同時,增加對技術安全投入的力度,加大技術改造和更新的力度,全力維護自身的利益,也保障儲戶資金的安全。

  而對於第二種情況,則更多地要從銀行內部管理上尋找原因。儲戶無論如何不會把自己的錢拱手送給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但當他們面對穿著制服的銀行工作人員,並且是在銀行櫃台上辦理存款業務的時候,是不會有什么戒備之心的。但讓人想不到的是,儲戶的這種信任,卻恰恰成了個別銀行工作人員和社會上的一些人對儲戶存款動手腳的“機遇”。這些儲戶的存款,並沒有進入銀行的賬戶,而是進入了一些私人或者是企業的賬戶,最終被挪作他用,或維持企業的運營,或用作投資。

  對此,銀行除了通過警方和法律來打擊違法犯罪,嚴懲責任人的同時,更應該在內部的管理上做文章。自己的工作人員為什么會和社會上的人士互相勾結,他們的違法違規行為為什么能夠輕易得逞,最終都指向了銀行內部的管理問題,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對工作流程的管理,對內部人員的監督等等。不管怎么說,如果銀行因為看不好自己的大門而損害了儲戶的利益,失去了公眾的信任,也就等於是切斷了自己生存的根本,所以全國的金融機構以及上級監管機構,千萬要把其當回事。(苑廣闊)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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