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在內蒙古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在作《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公布,備受社會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4年全國“十大典型刑事案件”之首。
胡毅峰說,2014年11月,呼格吉勒圖案決定立案再審,12月內蒙古高院作出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的判決。再審期間,信息發布、送達宣判、國家賠償、責任追究,各環節依法有據、及時跟進、無縫對接,確保司法公開透明。此案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弘揚自治區政法機關正能量的典型案例。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發生強奸殺人案,年僅18周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并判處死刑。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上述毛紡廠女?女尸案。隨即,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公眾視線。
胡毅峰在報告中提到,為切實防范冤假錯案的發生,內蒙古高院會同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和規范刑事案件證據收集審查工作的意見》,嚴格刑事案件證據標準,確保刑事案件質量。
他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之年,內蒙古高院將堅持司法公正,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認真實施違法審判執行責任倒查機制,確保在每一個案件中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