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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水客「走粉」20公斤入獄2周

2015-02-05
来源:香港商報

   女水客「走粉」20公斤 即時入獄2周 法官斥走私奶粉失控 絕不姑息

  【香港商報网訊】每人每天只限帶兩罐幼嬰奶粉出境的「限奶令」,自前年3月實施以來,檢控數字有增無減,每日均處理不少違反「限奶令」案件的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昨日審案時表示,違反「限奶令」的案件數字直線上升,至去年已逾5000宗,形容情況已失控及猖獗。就近日花甲長者「走粉」的被控個案急升,吳官警告稱,即使長者犯案,法庭亦絕不姑息,昨日亦有首次違反「限奶令」人士,被判即時監禁。

  昨審24案11人逾50歲

  粉嶺裁判法院昨處理24宗案件,遭刑事起訴的被告年齡由27歲至65歲,當中有11名為年過50歲的人士。其中一名初次違反「限奶令」的女子吳×英(30歲),因攜帶超過20公斤的奶粉,被判即時入獄2星期,遭法官怒斥大膽。其餘被告則被罰款3300元至6900元;另有兩名被告再被判囚2及3星期、緩刑1年。

  帶4罐奶粉女被告貪200元

  另一名年過50歲、因攜帶4罐奶粉被判罰款的女被告,庭外被問及一罐奶粉可賺取多少錢時,她表示:「50蚊一罐,包車費」,並指其家人並不知道自己昨日要到庭應訊;有被告被問及會否重犯時,不斷表示:「唔會,唔會。」

  走私奶粉案去年逾5000宗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昨處理違反「限奶令」案件前,分別以廣東話及普通話指出:「限奶令」自2013年3月實施以來,粉嶺法院的刑事案件由2012年的2400多宗,翌年增至4200多宗,至去年已飆升至7000多宗,當中佔最多的便是走私香煙及奶粉;其中奶粉案由2013年的2700多宗,攀升至去年已逾5000宗,數量直線上升,史無前例!相對其他案件的數字,可謂微不足道。

  法官斥水客越來越大膽

  吳官又指出,不少起初試探式偷運奶粉,「唔多,一盒盒帶」,其後越來越大膽,「超過20或30公斤,已不足為奇」,非常普遍,不少人更一而再,再而三干犯,即使她去年年中已明言會「加重、加大」刑罰,但仍不收效,顯示人們漠視法例。

  數量多明知故犯都判監

  吳官續稱,明白此為社會問題,已盡量諒解,但情況已漸失控及猖獗。她相信有犯罪集團的代表坐於公眾席,記錄法庭判罰,更對判罰瞭如指掌,近年更趨向利用花甲長者「帶粉」,誘騙長者不會坐牢,她斷言「完全錯」,即使長者犯案,法庭亦絕不姑息:「帶粉數量多一樣會判即時監禁」,以及明知故犯者,同樣會判監。

  吳官重申,違反限奶令可被傳票及刑事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萬元,監禁2年。

  過往曾有被告因多次違反「限奶令」被判囚,37歲婦人黃×儀昨曾因三度重犯,被判囚35天;另外一名男子同樣因重複犯事被判囚五周。

  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16歲,且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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