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原副主任二審改判6年
利用職務便利將一個嫌疑人由監視居住變更為取保候審,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收受嫌疑人妻子好處費,一審被三中院判刑12年後,近日又被北京高院二審改判6年。造成改判的原因的受賄金額發生了變化,之前一審認定是150萬,此次減掉了100萬。
此次終審查明,2009年年底,魏崇金利用擔任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副主任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過問王某涉嫌非法采礦罪一案,並致王某由強制措施由監視居住變更為取保候審。為此魏崇金收取王某之妻閆某給予的10萬元。2009年12月31日,魏崇金以人民幣50萬元的價格向王某出售海水珍珠項鏈2條(市場價格共計10萬元)。
有意思的是,魏崇金最初是因為涉嫌重婚被“雙規”,結果他主動向辦案機關交代了其收受他人賄賂的事實,但最後重婚罪的證據不足,法院沒有認定,只認定了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