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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雇主虐佣罪成 獄中過新年

2015-02-10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左为女雇主罗允彤,右为印佣Erwiana。资料图片

   羅允彤虐待Erwiana等罪成 即時還柙獄中過新年

  【香港商报网讯】女僱主羅允彤涉嫌虐待Erwiana等三名印傭案今在區域法院裁決,主審女法官胡雅文在庭上宣讀裁決理由後,裁定羅允彤涉虐Erwiana等二十項控罪中,其中十八項罪名成立。被告需即時還柙監房,在收押所渡過農曆新年。

  据《巴士的报》报道,法官胡雅文裁定被告涉虐Erwiana的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成。控罪一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成,涉及以拳打斷受害人門牙事件。

  至於10項傳票罪中,法官裁定八項沒有於服務終止時或在到期支付工資的限期內支付工資罪、沒有給予法定假日罪及沒有給予休息日罪,全部罪成。

  其他控罪方面:

  控罪二有關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脫,但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以拳打鼻子);

  控罪三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以硬物打頭);

  控罪四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吸塵機塞嘴);

  控罪五普通襲擊罪成(浴室淋水吹風);

  控罪六刑事恐嚇罪成。

  至於涉印傭Tutik Lestari Ningsih的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罪成。但是,涉及另一名印傭Nurhasanah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兩罪,則被裁定罪脫。

  作出裁決後,辯方表示希望押後求情。法官形容罪行嚴重,即時判處入獄是無可避免的,把案件押至本月27日,以等候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並即時還柙,即被告須在收柙所度過農曆新年。

  法官又下令被告需向Erwiana支付約28,830元的工資。

  受害人Erwiana聞悉雇主被定罪即面露笑容與同郷支持者拍掌,工會成員更在庭上鼓掌。

  44歲女被告羅允彤早上到區域法院應訊,她涉嫌在2010年4月至去年1月,襲擊和恐嚇Erwiana等3名印傭,她亦被控在2013年6月至去年1月沒有向Erwiana支薪。被告否認20項涉及襲擊和欠薪的控罪,只承認一項無為僱員購買保險的罪名。

  Erwiana離庭表示:很開心

  慘遭女僱主羅允彤虐待的印傭Erwiana得悉法官的裁決後,在庭內等即面露笑容,與同鄉支持者拍掌,她離開法院時,表示「我很開心、感謝」,詳情將於稍候記招再說。

  

  大批傳媒爭相追訪,但令Erwiana寸步難行。「為Erwiana爭取公義及捍衛外傭權益委員會」將於下午2時半舉行記者會,就裁決作詳細回應。

  Erwiana:冀香港僱主對外傭要當作人看待

  被虐印傭Erwiana與外傭工會開記者會,回應女僱主被裁定罪成的案件。

  Erwiana表示,很高興公義得以伸張,希望香港的僱主對待外傭,要當作人看待,不要當作是奴隸。

  她又希望香港和印尼當局改革現行政策,防止歧視及對外傭不利的工作條件,她又強調印尼政府不能推卸本身的責任。

  Erwiana希望她的女僱主,即案中的被告,會被判最重的懲罰,因為她認為,被告不但虐待她,無悔意,更教唆子女說謊,即使重判亦難以彌補對她造成的傷害。

  大狀:羅允彤眼泛涙光未決定上訴

  辯方大狀探望被告後表示,罗允彤戴上口罩、雙眼泛涙光,她早在犯人欄已哭、對於是否提出上訴會否推翻定罪則暫未有決定,有待判刑後才決定。

  羅允彤丈夫徐先生和代表大狀在會議室傾談後,現往法庭辦事處為妻取回保釋金,徐生被問及會否助妻上訴及對裁決看法全不作回應。

  法庭今早裁定羅允彤18項罪名成立,但她自己承認一項傳票罪,即共19項罪成。

  法官信納Erwi可靠證人 質疑被告子女供詞難置信

  印傭Erwiana慘遭女僱主羅允彤虐待,法庭最裁定僱主罪成,法官胡雅文裁決時指案中關鍵是證人的可信性,信納Erwiana是可靠的證人。

  法官指Erwiana是「鄉村女孩」,離鄉背井只為改善生活,她十分單純及不 「複雜」,初次來港時不懂操作被告家中門鎖,真的相信被告的恐嚇,加上她在香港並不認識任何人,以致被連番虐待後投訴無門。

  胡官又指,她認為被告兩名子女的供詞難以置信,連被告兒子的導師也觀察到Erwiana外貌出現明顯變化,但與Erwiana同住的兩人竟稱沒有改變,其後又指自己沒有留意。

  警方指Erwi案裁決彰顯公義 起阻嚇作用

  印傭Erwiana被前僱主虐待案,區域法院裁定女被告羅允彤19項罪名成立,包括1項被告早前已經認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警方表示,案件經過審訊後有圓滿結果,裁決彰顯公義,相信能起阻嚇作用,又強調不容許暴力事件,鼓勵事主報案。

  觀塘警區總督察(刑事)鍾志明表示,案件用了超過一年時間做了不同功夫,當中包括搜證、調查,以及審訊前準備工作,與政府不同的部門合作,完成所有籌備工作。警方又特別感謝印尼政府執法機關的協助,強調會對同類案件嚴正執法。

  鍾志明強調,警方會一直繼續不偏不倚去處理所有有關這類的罪行,特別是用暴力去傷害他人身體的罪案,他們不論國籍、種族及身分,警方都會秉公辦理。所有這些案件,警方都會是嚴正執法。

  他又說,相信裁決有一定的阻嚇作用,警方覺得任何一名在本港的人士,都是受到法律保障,特別在暴力上的罪行,警方完全不會手軟去處理。

  國際特赦組織指虐傭案裁決顯示要改革外傭制度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表示,印傭Erwiana受虐案的裁決,反映政府必須採取措施保障本地外傭權益。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移民工權利計劃研究員NormaKangMuico認為,裁決顯示政府有必要改革現行外傭制度。他指出現時有超過30萬名外傭在港工作,他們被剝削的情況普遍,當局不能只說虐待案是個別事件,應該修例改善規管制度。

  另外,本地法例規定外傭要在與前僱主終止合約後兩星期內找到新僱主,否則要立即離港。他認為,大部分外傭根本無法於限期前找到新僱主,此舉是進一步剝削外傭權益。

  相关新闻:慘成「現代奴隸」 Erwiana案轟動全球

  印傭Erwiana被虐打案,不單引起本港社會關注,更曾登上國際新聞,被形容為香港「現代奴隸」。本港警方曾到印尼,向Erwiana搜證和錄取口供,Erwiana更被美國雜誌《時代》列為全球百大影響力人物。

  揭發這宗震驚全球的案件,全靠一名印尼外傭。去年一月初,這名印傭在本港機場準備乘機返印尼,在候機室中驚見傷痕纍纍的Erwiana,入境處職員亦留意到她,但Erwiana否認被打,堅拒報警。

  上到飛機,同鄉再追問內情,Erwiana才道出在本港工作八個月期間,多次遭僱主虐打,直到Erwiana傷勢過重,才被僱主送往機場搭飛機回鄉。

  事件被報道後,印尼駐港大使館介入,僱傭中心亦報警,警方亦派人到僱主羅允彤位於將軍澳的家中調查。

  

  多個團體曾發起「撐印傭Erwiana」抗暴力遊行。 (資料圖片)

  本港多個外傭團體亦發起遊行,聲援Erwiana。

  約一星期後,警方在機場拘捕聲稱準備出發到泰國旅行的羅允彤。

  警方重案組和勞工處,之後派人遠赴印尼向Erwiana錄取口供,調查之下發現羅允彤還涉嫌虐待另外兩名外傭。

  羅允彤合共21項控罪,包括被控在2010年4月到去年1月期間,令Erwiana嚴重受傷,以及襲擊另外兩名印傭。案件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之後轉交區域法院,羅允彤一直否認全部襲擊和欠薪控罪,只承認一項沒有為僱員買保險罪名。

  控方在開案陳詞時,透露被告羅允彤曾因不滿Erwiana工作表現經常虐打她,亦無給予Erwiana足夠食物,Erwiana曾因餓極難忍,拿取寓所內食物充飢,結果再度捱打,更試過要向鄰居乞討食物。

  控方指羅允彤曾在Erwiana做清潔時用硬物打她的後腦,令Erwiana幾乎失去意識倒地,亦試過要Erwiana脫光衣服,用凍水照頭淋,再要她裸體罰企吹風扇兩小時,之後再繼續工作。

  案件審訊期間,Erwiana由印尼返港作證,她在庭上披露更多被虐經過,包括每日只準如廁兩次,只能飲用水喉水,又試過因工作疲累「瞌眼瞓」,被羅允彤發現後把吸塵機管塞入她口中轉動。

  她又說僱主不容許她外出,只能依靠使用冷氣機或暖爐來推測季節。僱主亦曾恐嚇會殺害她的父母,令Erwiana不敢將被打一事告知他人。

  Erwiana的經歷被本港和海外傳媒大篇幅報道,美國《時代》雜誌更將Erwiana列為全球百大影響力人物,不過Erwiana說自己不是名人,只是「虐打案中的受害者」。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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